上訴法院認定斯蒂芬·金嘅小說冇侵犯漫畫書。 DUBAY訴KING案
上訴法院認定斯蒂芬·金嘅小說冇侵犯漫畫書。 DUBAY訴KING案
版權係給予新表達作品創作者嘅法律保護。 畫家、雕塑屋企、攝影師、音樂家、作家都係創作職業,其作品可受版權保護。 版權允許創作者阻止其他人複製他們的作品。 創作者往往受到其他創作者嘅靈感。 從早期作品中汲取靈感並不被視為侵犯版權,因為版權法保護嘅係思想嘅表達,而唔係思想本身。 然而,靈感和模仿之間有一條細線。 如果新作品與之前嘅作品非常相似,則可能會發生侵犯版權嘅情況。
版權法中實質性相似性嘅定義係具體嘅,但可以解釋。 通過對外在相似性和內在相似性的兩部分測試,可以證明實質性的相似性。 外在測試本質上係客觀嘅,要求原告肯定它聲稱已被複製嘅具體標準。 公共領域中不可保護嘅元素(如想法、概念同元素)從外在測試中篩選出嚟。 內在檢驗係檢驗普通人對兩部作品相似性嘅主觀印象,係評審團嘅專屬內容。
如果滿足某些條件,故事人物喺美國可能獲得版權保護。 《美國版權法》文本冇明確提到字符係受保護嘅冲嘅物,因此給予字符嘅任何版權保護都係由法院對版權法可能保護嘅内容嘅解釋所創造嘅。
法院嘅先例因不同嘅上訴巡迴法庭而異,但一貫嘅規則係,要有資格獲得版權保護,一個角色必須係受版權保護作品嘅一部分,該角色必須係虛構嘅。 有些電路有定義明確嘅規則嚟查看字符是否有資格獲得版權保護,例如”定義良好嘅字符”測試或”故事中嘅字符”測試。 其他電路將大量相似性測試直接應用於字符。
本杰明·迈克尔·杜巴伊,訴斯蒂芬·金,19-11224 ( 2021年11日)係一個案例嘅例子,小說中嘅主角被發現與漫畫書中嘅主角並不十分相似。
DuBay擁有一本名為《鲁克》嘅漫畫系列嘅版權,該系列於1977年首次出版,講述咗雷斯汀·戴恩嘅冒險經歷。 金係1982年開始出版嘅《黑暗塔》系列小說嘅作者,該系列以罗兰·德沙因為主角。 兩個角色都係時間旅行嘅人,與城堡和鳥類有着密切嘅聯繫。 兩個角色都回到過去,將細路仔由死亡中拯救出嚟。 杜贝以侵犯版權罪起訴金,指控罗兰·德沙因係雷斯汀·戴恩嘅複製品。
杜贝認為,金可以接觸到《鲁克》,而且呢啲角色好鬼相似,因為它們有着相似嘅文學同視覺元素。 杜贝仲認為,人物嘅桎梏整體外觀同感覺徜徉與桎梏整體外觀同感覺徜徉大體相似。 喺向法庭出示咗4200多頁嘅證據同專家證詞,反駁咗杜贝嘅案件之後,金請求作出即決判決。
地區法院作出益咗金嘅即決判決。 杜贝向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在上訴時,DuBay辯稱,根據《聯邦證據規則702》,專家證詞不可受理,地區法院錯誤地認定兩部作品並不十分相似。
第十一巡迴法庭指出,地區法院並不完全依賴國王嘅專家根據聯邦證據規則702。 地區法院在裁決中明確表示,它正考慮根據1006年聯邦證據規則作為證據和國王專家提出緊嘅某些部分。 證據規則允許当一方喺證據如此大量時提出即決證據,而唔可以喺法庭上方便地審查。 根據證據規則,第十一巡迴法庭認為專家證詞係可受理嘅。
關於實質性的相似性,第十一巡迴法庭指出,地區法院正確丟棄了不可保護的要素,並側重於可保護的要素: 特別是城堡,男孩和鳥類。 第十一巡迴法庭發現,雖然戴恩同德沙因表面上有多少共同嘅特點,但地區法院正確地得出結論,冇合理嘅陪審團會發現兩個字符大致相似。 戴恩一貫做正確嘅事,德沙因係一個麻煩嘅反英雄。 根據呢啲結論,第十一巡迴法庭確認咗地區法院益咗金嘅即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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