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輪胎製造商贏得了對其商標嘅挑戰。 雙幣訴 tru

中國輪胎製造商贏得了對其商標嘅挑戰。 雙幣訴 tru

嘜係產品銷售商用來標識其銷售的產品。  一個詞、短語或符號係大多數人通常認為的商標, 但產品銷售商用嚟區分其產品和競爭對手產品的任何內容都可以獲得商標保護。  在美國獲得商標灋的權利是基於在商業中使用商標。  使用商標嚟品牌產品的第一個人被視為高級用戶, 並且優先於商標嘅初級用戶。  嘜可以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 以加強與商標相關的權利, 但註冊唔需要開始使用商標嚟品牌產品。

商標灋唔允許嘜所有者累積未使用的商標集合。  要在美國獲得商標註冊, 必須在商標註冊過程的某個階段出示商標在商業中使用的證據。  要喺美國維護註冊商標, 商標所有者必須提交撐文件, 證明該商標在商業中繼續使用。  如果嘜所有者停止在商業中使用商標, 則嘜所有者最終會失去對該商標的權益。

根據十五 usc 1127, 如果 “已經停止使用, 意圖唔恢復此類使用”, 則商標被視為已放棄。 唔恢復嘅意圖可以由情況推斷出來。 因此, 嘜放棄需要兩個要素: 1) 不使用; 2) 意圖唔繼續使用。  如果有人認為註冊商標已被其所有者放棄, 他們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取消廢棄商標的註冊。  當新的商標申請被拒絕註冊時, 可能會出現取消廢棄嘜頭嘅動機, 因為美國商標局認為新商標與已註冊的商標有令人困惑的相似。  如果新商標申請人可以取消舊嘅、廢棄的商標, 咁將為新商標的註冊掃清道路。  成功取消因放棄而取消的註冊商標取決於向美國商標局提供的證據。

double coin holdings ltd. 訴 tru 開發, 取消號 92063808 (ttab 2019) 係證明必須證明放棄嘜頭嘅證據的案例。  本案申請人既 “雙幣” 要求根據《商標灋》第2 (d) 節、第15条《美國法典》第1052 (d) 條, 要求取消被申請人嘅 road warrior 註冊, 理由係據稱其優先權與註冊商標同 warrior 混淆的可能性。  被申請人 tru 在 “呔” 商標註冊主註冊簿上擁有商標註冊權。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放棄《商標灋》第45、十五 u.s.c. 第1127条含義範圍內嘅商標為由, 以撤銷 warrior 商標為由, 以明確放棄該商標或停止使用該商標, 意圖唔恢復使用為由, 對 warrior 商標進行了反駁。  嘜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聽取了取消程序, 該委員會係美國嘜局內嘅一個行政委員會。

ttab 認定, 申請人履行了取消 road warrior 註冊嘅證據責任, 被告未能證明申請人的 warrior 商標已被放棄。  ttab 指出, 2015年關稅令請願人喺中國生產嘅產品喺美國無法銷售, 當庫存耗盡時, 請願人暫時停止銷售其產品。  請願人于2018年喺泰國開始生產時, 恢復了 warrior 品牌產品的銷售。  被申請人聲稱, 請願人明確放棄了 warrior 商標時, 宣佈佢喺2015年關稅迫使停止銷售。 ttab 認為, 行業公告不足以表明放棄嘜頭嘅意圖, 並進一步推動了請願人于2015年至2018年之間恢復銷售嘅努力, 表明有意恢復該商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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