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名人嘅高中年鑑照片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dlugolecki 訴 poppel

使用名人嘅高中年鑑照片是否屬於合理使用? dlugolecki 訴 poppel

對於新作品的創作者, 當其作品被固定在有形嘅媒介中時, 其就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這意味着當攝影師拍照時, 攝影師會自動獲得該照片的版權。 在美國, 註冊可以加強版權的相關權利, 但此非獲得版權嘅必要條件。 權利人人享有在原作品嘅基礎上複製、發行、展示、表演、傳播、制作派生作品的專有權。 如果權利人以外的其他人試圖行使這些專有權, 則可被視為侵犯著作權。 版權所有者可以透過向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嚟對抗版權侵權。

在訴狀中, 著作權人可以請求強制停止侵權行為, 並對已經發生的侵權行為請求賠償。 版權法賦予的權利有一定嘅限制。 版權法嘅目的係透過保護作者同發明人從其著作中獲益的專有權利, 促進藝術同科學嘅進步。 有時候, 公眾對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嘅感興趣程度會影響版權所有者的利益。 在簽署情況下, 版權侵權訴訟中被告可能會被免除責任。

例如, 通常被視作是侵犯版權的行為可以通過認定合理使用而免除責任。 合理使用係為有限嘅同 “變革性的” 目的而複製受版權保護的素材, 例如評論、批評或戲仿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這種使用可以喺冇版權所有者許可嘅情況下進行。 合理使用係對侵犯版權嘅一種辯護。

如果版權被告向法庭證明佢哋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係合理使用, 咁佢就唔承擔侵權責任。 當法庭面對合理使用辯護時, 法庭將對案件事實進行多項因素的調查, 以確定被告的使用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呢啲調查通常針對嘅係個案中嘅事實, 因此, 研究判例有助於了解法院將如何判案。 jjohn dlugolecki, v. seth poppel, et al., 2:18-cv-03905 (c.d.ca 2019) 案中, 法院認定喺新聞報道中使用相唔屬於合理使用。 呢個案件圍繞住高中年鑑上嘅相展開。 高中年鑑喺美國係一種流行的現象。 年鑑作為一所學校學生嘅非正式公開記錄, 包含了一些關於個個畢業班學生嘅傳記材料。

學校圖書館經常向公眾提供年刊。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拍攝高中年鑑相嘅攝影師。 英國哈里王子的妻子梅根·马克尔 (meghan markle) 係原告拍攝的學生之一。 2017年, 當马克尔和哈里王子宣佈訂婚時, 幾家新聞機構有關马克尔緊嘅新報道中使用了原告嘅相。

原告以侵犯版權為由提起訴訟, 而被告聲稱佢哋係合理使用, 並動議駁回訴訟。 法院權衡了每一個合理使用的因素。 關於使用的目的和性質, 法院認為, 這種使用目的具有一定的 “變革性” “, 但冇實質上仍然同之前冇分别。 儘管《版權法》第107条的序言中特別提到了新聞報道, 但並不意味着新聞機構可以唔受版權嘅限制。 商業使用否定了使用目的的變革性。 關於第二个因素, 即版權作品的性質, 原告提供了少量的創造性投入。 第三个因素係使用作品的表現佔過, 法院認定一點對原告有利, 因為呢啲照片並無報道马克尔訂婚嘅消息。 關於第四个因素, 使用對作品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 法院裁定原告佔優。

儘管原告並無售賣他的照片, 但英國王室成員嘅相有市場的。

法院的結論係, 冇一個因素明顯益被告, 並否認駁回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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