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人機製造商同冇人機攝影師之間嘅商標糾紛。 HOVERFLY v. HOVERFLY

冇人機製造商同冇人機攝影師之間嘅商標糾紛。 HOVERFLY v. HOVERFLY

商標傳統上被視為一個詞、短語或符號,但產品銷售商用嚟區分其產品和競爭對手產品嘅任何產品都可以獲得商標保護。 商標可以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以加強與商標相關嘅權利,但註冊不需要開始使用商標嚟品牌產品。 喺美國獲得商標灋嘅權利係基於喺商業中使用商標。 頭炮使用商標嚟品牌產品嘅人被視為高級用戶,優先於商標嘅初級用戶。

高級用戶對商標嘅主張優先於初級用戶。 即使初級用戶註冊其商標,高級用戶喺高級用戶經營嘅地理區域內使用該商標嘅權利都唔會被取消。

当商標用戶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註冊商標嘅申請時,將指派一名審查律師申請。 審查律師將審查商標申請,以確保該商標符合所有註冊法定要求,並進行檢索,以確認申請中嘅商標與已經註冊嘅商標冇混淆。 可能變得棘手,因為美國專利商標局限制其搜索註冊商標,它唔會對成個市場進行詳盡嘅搜索,以查看是否有人使用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都唔考慮其註冊失效嘅商標。 如果高級用戶註冊咗佢哋嘅商標,但冇透過提交適當嘅文件嚟保持註冊嘅活力。

高級用戶可以根據《商標灋》第15把(美國第15.C 1064節)要求美國專利商標局根據事先使用.C取消註冊。 在取消程序中,為咗確定根據《商標法》第2( d )條提起嘅混淆索賠嘅優先權,高級用戶必須證明,它擁有以前喺美國使用嘅商標,而唔係放棄嘅商標。 商標法第2(d)條。 高級用戶可以透過實際使用、使用類似于商標使用或更早嘅建設性使用日期,商標上建立緊自己嘅先前所有權。

HOVERFLY技術公司訴HOVERFLY INC.,3:20-cv-13007 ( E.D.MI 2020 )涉及商標嘅高級用戶允許其註冊失效嘅情況,而家為取消初級用戶緊嘅註冊商標而鬥爭。

原告首次聲明喺2010年使用商標为HOVERFLYx出售冇人機。 原告網站hoverflytech.com。 2012年3月20日,美國專利商標局把原告嘅G的商標註冊號4114672置於主體商標註冊簿上。 2018年,原告忘記向USPTO提交为第8節为聲明,該聲明於2018年10月取消註冊。 儘管取消原告繼續使用HOVERFLY商標嚟標上其產品嘅品牌。

被告的業務係冇人機攝影和視頻服務嘅業務,包括地產,航空
檢查和建設。 被告僱用冇人機飛行員嚟執行呢啲服務。 被告的網站係www.hoverflyinc.com。 2017年,被告申請註冊航空攝影服務商標”HOVERFLY”。 申請於2017年8月15日公佈,並提交於2018年5月1日,註冊號5460451。

2020年11月,原告根據《兰汉姆法案》第15 .C§1125 ( a )條起訴被告侵犯商標,該法律適用於未註冊商標。 原告尋求取消被告的商標註冊,並因商標侵權獲得損害賠償。 雖然睇嚟好似一個簡單嘅案件,因為商標幾乎係相同嘅,原告有其工作削減為佢哋。 由於原告嘅商標註冊失效,佢哋無權獲得《兰汉姆法》授予註冊商標嘅推定。 進一步原告將需要證明消費者混淆嘅可能性,係不能保證,因為原告出售物理冇人機,而被告提供航空攝影服務生產嘅冇人機。

這個案子的主要要點是,請務必設置提醒,以提交適當的文件以續訂您的商標註冊。

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發送電子郵件至: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