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食檸檬為最差嘅電影! IN RE MORIARTY

商標申請食檸檬為最差嘅電影! IN RE MORIARTY

商標係消費者與產品製造商關聯嘅嘢。  傳統上,商標被視為符號、字或短語,但任何向消費者表明產品製造商身份嘅信息都有資格獲得商標保護。  喺美國,商標權源於商標喺商業中嘅使用。  商標可以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以加強與商標相關嘅權利,但註冊對於商標用戶授予商標權利係冇必要嘅。

当商標喺未註冊嘅國家專利商標局成功註冊時,該商標將放喺補充註冊簿嘅一個主註冊簿上。

主要註冊係用于与众不同嘅商標,一係係因為商標具有獨特嘅特徵,一係係因為商標有使用好長時間。 尚未用于商業嘅商標可以放喺主體註冊簿上。  補充註冊用于描述性嘅商標。  目前只有商業使用嘅商標先可以喺補充註冊簿上註冊。

但是,要放置喺任何一個註冊簿上,商標必須滿足某些要求。  其中一項要求係申請商標嘅功能作為商標。  如果提交商標申請以註冊一些不指明已查明貨物或服務的來源或來源,並區分其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不符合商標法定定義的商標,並且不得註冊,而不論申請註冊的註冊機構如何。

喺RE Donald E. MORIARTY中,序列號86367823 ( TTAB 2020 )係商標申請嘅一個示例,該申請因不能用作商標而被拒絕。

当申請人喺被認定為为電影電影同電視劇嘅模仿,包括喜劇同戲劇,具有不同電影混搭嘅電影为嘅商品嘅主要登記冊上提交商標申請時,案件就開始咗。  申請津貼通知書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發出。  三年之後,申請人提交了使用聲明,該聲明需要完成商標註冊程序。

在審查使用聲明時,商標審查律師以申請商標為口號或短語,唔可以作為商標嚟表示申請人貨物來源,拒絕註冊申請人嘅商標。  申請人向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提出上訴。

Ttab聽證會上緊,預審律師拗話,申請標記最差嘅電影! 只是各種來源使用的普通口號,只是傳達一個普通、熟悉或公認的概念或情緒,也就是說,有關電影是”所有時間最缺乏的質量、價值或條件”。  為咗支持拒絕,審查律師提交咗一啲有關電影嘅新聞報道同文,以證明作者通常使用为有史以來最糟糕的電影!

申請人爭論了幾點,但最有趣的是,審查律師的證據不足,因為它沒有顯示”電影製作公司使用術語最差電影有史以來! 傳達有關佢哋自己嘅電影嘅信息。  TTAB指出,競爭對手使用係冇必要嘅,如果有證據表明潛在購買者會認為該短語僅僅係一個冇商標意義嘅信息性口號,則就足夠了。  僅僅意圖,一個術語作為商標嘅功能係唔夠嘅,要一個術語成為商標。

塔布嘅結論係,有史以來最差嘅電影! 唔會被視為商標,以識別申請人嘅貨物由其他人嘅樣品,並確認拒絕。

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發送電子郵件至: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