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糾紛值得新企業使用嗎? TEAL BAY 訴 SOUTHBOUND

商標糾紛值得新企業使用嗎? TEAL BAY 訴 SOUTHBOUND

嘜係製造商用嚟為所生產的產品打上品牌嘅嘢。 嘜等消費者知道, 當佢哋購買商標產品時, 佢哋可以期望一致的質量水平。 傳統上, 商標被視為符號、詞或短短語, 但用於品牌產品的任何內容都有資格獲得商標保護。 商標權主張嘅關鍵係在商業中使用商標。 在商業中使用商標嘅第一人被視為該商標的高級用戶。 商標的後續用戶被視為初級用戶。 “商業使用” 一詞係指喺普通貿易過程中善意使用商標, 而唔只係為咗保留商標權利。 商標的高級用戶優先於初級用戶, 意味着在類似商標的兩個用戶之間的爭議中, 高級用戶的活動唔會侵犯初級用戶嘅活動。

在美國, 嘜可以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 商標註冊強化了與商標相關的權利, 但註冊唔係喺商業中使用商標的先決條件, 註冊不會給予初級用戶優先於高級用戶。 做嘜用戶提交註冊商標的申請時, 佢哋必須提交證據, 證明佢哋喺商業中使用該商標, 或者佢哋打算喺商業中使用該商標。 在初次申請後, 申請人必須在商標用於申請中確定的商品或服務時提交使用聲明。 未能提交使用聲明將導致商標申請被放棄。

新企業成立之後, 公司所有者通常擁有佢哋想要使用的商標。 有時, 新企業主會聘請嘜律師進行商標搜索, 並開始商標註冊過程。 但通常, 新企業主會執行簡單的互聯網搜索, 並假設佢哋可以使用商標, 因為他們無法在互聯網上找到商標。 如果另一家企業認為佢哋對商標擁有主權, 則可能導致問題。

嘜用戶之間的爭議好難預測, 因為每個案例的事實都係獨特嘅。 即使案件事實明顯益一方, 商標訴訟都係一項耗時且代價高昂的工作。 當新企業出現商標糾紛時, 新企業最好選擇其他商標, 即使新業務對商標擁有更加高嘅權利主張。

teal bay 聯盟, llc 訴南行公司 13-cv-02180 (d. md. 2015) 係一個案例, 說明了當佢新企業最好選擇不同的商標, 而唔係從事昂貴嘅訴訟。 本案的被告是一家啤酒廠, 該公司為其產品選擇了 shorebilly 商標。 2012年, 被告試圖在酒吧、啤酒廠同食肆方面對 shorebilly 進行商標註冊。 原告有註冊同衫同非服裝產品有關的商標。 原告反對被告的商標申請, 最終以商標侵權提起訴訟。

經過多年的訴訟, 該案最終判決益被告。 法院認定, 原告以欺詐手段申請了該商標, 因為原告從未在商業中使用該商標。 法官取消了原告的商標註冊, 並賠償被告律師費, 因為原告的行為。 然而, 多年的訴訟迫使被告在法庭審理期間選擇另一個商標。 儘管案件的所有事實都益被告, 而被告最終勝訴, 但當被告第一次得知原告時, 選擇其他嘜可能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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