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與製造商之間嘅微芯片專利糾紛。 Stc。 unm 訴 sams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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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還授予發明發明人組專有權。 發明人通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在美國獲得專利。 專利申請必須證明發明係新嘅、有用嘅同唔明顯嘅。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指派一名專利審查員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 如果專利申請符合美國專利法規定的所有標準, 發明人將獲得發明的專利。
美國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專利中描述嘅發明的專屬權利。 如果專利所有人以外的人試圖行使呢啲可被視為專利侵權嘅專屬權利之一。 專利所有人可以透過向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嚟行使自己的權利。 專利侵權訴訟可以包括要求強制令以制止專利侵權, 以及對已經發生的專利侵權進行金錢賠償的請求。
專利就任何其他可以買賣嘅身家噉。 發明人必須在專利申請上註明姓名, 但一旦專利申請獲得批准, 發明人可以將專利轉讓給另一方。 好多發明人選擇將其對專利的權利出售或轉讓畀更加有能力利用專利的公司。 就業合同經常要求僱員將專利權轉讓畀佢哋嘅僱主。 呢種做法喺學術界都很常見。 大學要求學術人員將專利權轉讓畀大學或大學經營嘅知識產權控股公司。 然後, 該大學將專利授予製造商。 呢啲許可協議是該大學的重要收入來源。 因此, 大學擁有的專利受到嚴密保護, 以確保穩定的收入流。
個說明所大學保護其專利利益嘅案例係 stc。 unm, v. samsung 電子有限公司, 6:19-cv-000329 (w.d.tx 2019年)。 本案原告是一個與新墨西哥州阿爾布克爾克新墨西哥大學有聯繫嘅非營利研究組織。 20年來, 本組織一直支持該大學的研究人員。 這些研究人員披露了 1, 700多項發明, 這些發明變成了500項專利。 原告許可分配給它的發明, 並將所得資金再投資於其研究和開發活動。
分配給原告的專利之一涉及一種製造微芯片嘅方法。 美國題為 “種子區制作外延浸緊嘅方法” 嘅 9, 14400 號專利號於2015年獲得批准, 並分配給原告。 該專利涉及一種製造半導體微芯片嘅方法, 由其是一種在微芯片表面向上擴展的電路嘅方法。 呢種方法可以創建更密集的包裝和節能的微芯片。
本案中的被告是一間主要嘅微芯片製造商, 使用我好多主要製造商的消費電子產品。 被告使用一種製造方法, 允許佢哋喺微芯片表面建立電路。 原告辯稱, 被告的制造方法侵犯了 ‘ 400 專利。 2018年9月, 原告與被告聯繫, 試圖向被告發放該技術許可證, 但被告拒絕這樣做。 原告隨後提起了本次訴訟。
鑑於被告拒絕了為原告的技術發放許可證和避免訴訟嘅邀請, 必須假定被告認為佢哋有辯護理由。 無論要抗辯是非侵權的, 還是專利無效, 我哋都要等待, 睇吓被告如何回應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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