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專利侵權的調查係乜?
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專利侵權的調查係乜?
專利係一項由政府授予專利保護的發明嘅發明者嘅組專有權利。 在美國獲得專利的發明者一定與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申請專利。 在申請專利申請時, 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專利申請, 以確保本發明專利得過。 要獲得專利, 本發明一定係新嘅、有用嘅同唔明顯嘅。 如果專利申請符合所有標準, 發明者將被授予專利。 專利授予專利的擁有者專有權利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到美國。 如果專利所有者以外其他人試圖行使這些專有權利之一, 可視為專利侵權。 專利所有者可以提起訴訟, 制止專利侵權, 並對發生的專利侵權行為進行貨幣損害賠償。
專利授予專利所有者專有權利, 但由專利所有者執行呢啲權利。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授予專利, 法院強制執行與專利相關的權利, 但佢哋唔自行尋找專利侵權。 專利所有者係獨立嘅。
美國嘅另一個機構將執行專利權, 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係美國嘅準司法聯邦機構, 它決定了進口美國產品的影響。 進口違反專利發明嘅產品屬於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監督範圍。 雖然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唔係法院, 但其行政法法官進行審判類型嘅正式行政聽證。 可根據1930年《關稅法》337条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 訴訟程序審判噉進行, 每方都有機會提出證據, 並辯稱佢哋嘅案件。 行政法法官會作出初步裁定。 沒有陪審團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專員可以通過行政法官的裁定、修改或推翻。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上訴由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審理。
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訴, 對於專利所有者來說係一個有用的工具, 佢希望阻止侵權產品被進口到美國, 因為過程通常比在法庭上提起訴訟來得快。 國際貿易委員會嘅調查係喺唔到18月的時間內完成的, 而法庭案件通常需要數年才能得出判決。
使用國際貿易委員會制止進口侵權產品的專利所有者的一個例子係某 D 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治療面罩系統及其組成部分, 337-1136 號 (i.t.c. 2018)。 在這種情況下, 新西蘭的费希尔和斐醫療保健有限公司提出了一項投訴, 聲稱 resmed 公司聖地亞哥, ca 正在進口嘅產品進入美國, 侵犯费沙嘅專利。 有關產品為持續氣道正壓治療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 一個人放在鼻子上停止打鼻鼾嘅產品。 费沙要求頒佈禁止令, 防止將侵權產品進口到美國。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通過進行調查, 尚未就此案的是非曲直作出任何決定。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只是肯定费沙提出了一項申訴, 需要進行調查。 每一方都有機會將其案件提交行政法法官。
如果你對本博客嘅作者有疑問或意見, 請畀我哋發電子郵件: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