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站上使用商標是否屬於商業使用行為。 IN RE:SINY
在網站上使用商標是否屬於商業使用行為。 IN RE:SINY
嘜係產品生產者用嚟畀產品打去嘜嘢, 這樣消費者就可以將生產者嘅產品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區分開來。 傳統上, 商標被認為是一個簡單的符號、單詞或短語, 實際上, 任何可以讓消費者知曉誰生產了產品嘅嘢都可以獲得商標保護。 在美國, 第一个喺商業上使用商標嘅人被認為係嘜嘅在先使用者。 在在先令用人之後使用相同或類似商標嘅人係喺之後使用者。 如果係之後使用商標嘅方式導致消費者混淆係邊個生產了產品, 就可以被視為商標侵權。
商標的在先使用者對商標嘅喺之後使用者享有優先權, 在先使用者可以提起訴訟, 禁止喺之後使用者以混淆消費者的方式使用商標。 在美國, 嘜使用者享有優先權的依據係佢哋開始使用商標嘅日期。
商標註冊係嘜使用者行使商標權的一種重要方式, 但商標所有人唔需要商標註冊就可以開始使用商標商業活動或獲得商標的某些權利。 如果商標所有人決定佢哋要喺美國註冊商標, 註冊過程相對簡單。 註冊商標的申請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 商標申請程序可能相當複雜, 但一般黎講, 如果商標申請表明商標是獨特的, 並喺商業上 “使用”, 申請將相對較快地獲得批准。 當美國專利和商標局 (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 表示, 一個商標在商業上不具有獨特性或 “正在使用” 時, 要想獲得商標申請的批准, 可能會是一場艱難的戰鬥。
就係點解有啲律師專攻商標灋。 目前未有規定商標所有人必須通過嘜律師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 但這是一個好主意。
嘜律師有提交商標申請的經驗和資源, 商標申請將喺第一次嘗試中被批准。 一個案例說明了為什麼在商標申請過程的開始有一個商標律師參與是如此重要, IN re: siny corp., 2018-1077 (c.a.f.c. 2019)。 siny 於15年9月11日提出了編號86754400的商標申請, 試圖在 “編織毛絨織物用羊毛用作紡織生產外套、手套、服裝、及配件” 類別上, 註冊 casalana 字樣商標。 siny 重提交咗嘅網頁嘅打印件, 該網頁顯示了該商品在商業中使用的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查律師駁回了該網頁作為該商標被用於商業使用嘅證據。 siny 向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委員會企喺審查人員一路, 駁回了商標申請。 委員會認為, 由於消費者無法透過該網站購買產品, 因此該網站並不能證明該商標被用於商業。 由於消費者無法透過該網站購買 siny 嘅商標產品, 該網站只是一個廣告, 並不昰該商標在商業上使用的證據。
siny 隨後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確認了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這並不意味着 siny 失去他們的商標, 但係佢哋嘥咗好多錢喺個被拒絕的商標申請上。
如果 siny 喺申請商標之前聘請了一位有美國商標灋經驗嘅律師, 結果可能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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