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存儲公司專利被認定為無效。 DROPBOX v. SYNCHRON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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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還授予新發明人、有用發明同唔明顯發明嘅發明人一套專有權利。  在美國, 發明人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 從而獲得專利。  專利申請由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查員審查, 如果專利申請符合所有要求, 則授予發明人有關該發明的專利。  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嘅獨家權利。

授予專利並不令專利不可撤銷。  專利喺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審判或行政程序中授予專利之後, 可以失效。  專利可以失效的理由之一係發明所涉及嘅主題。  任何新的、有用嘅工藝、機器、製造或物質組成, 或任何新的、有用嘅改進都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均可獲得專利。 #35 u.s.c. 101 即使項發明屬於這些類別之一, 發明都可能唔係專利合格嘅標嘅物, 因為司法創造嘅例外。  自然槼律、物理現象和抽象思想係司法上對符合專利嘅標嘅物嘅例外的例子。

抽象的概念例外體現了一個長期規則, 即自己的概念不可申請專利, 阻止佢同結果嘅專利, 而結果唔係透過乜嘢過程或機械來完成的。  法院採用兩步測試嚟肯定指向抽象概念嘅專利 claim 是否符合專利資格。   在第一步, 法院
全面考慮 claim, 以肯定 claim 是否針對一個抽象的想法。  如果 claim 係指向一個抽象的想法, 法院繼續採取第二步。 系第二步中, 法院尋找一個發明概念, 足以將索賠的性質轉化為符合專利資格的申請。

dropbox, inc. 訴 synchronoss 技術, inc, 19-1765 (c.a.f.c. 2020) 係一個案例, 說明法院幾時會宣布專利無效, 因為它指向一個抽象的想法。

2018年6月, 原告同被告提起訴訟, 指控被告侵犯三項專利。  三項專利分別係美國專利號6,178,505、6,058,399 和 7,567,541, 分別涉及 “網絡中安全傳遞信息”、”文件上傳同步” 和 “移動客戶辦公場所設備個人數據備份系統和方法”。

被告提出駁回呢啲索賠, 辯稱專利因不符合《美國法典》第35条第101条而無效。 地區法院同意被告, 認為所有三項專利均因未申請合格標的而無效。  原告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在其裁決中指出, 35 u.s.c. §101下嘅專利資格最終是一個法律問題, 經審查後將對此進行審查。 但專利資格包含事實的根本問題。  聯邦巡迴法院討論了每個專利嘅資格人, 然後討論了原告提供的事實來證明每項專利有效程度。

關於三項專利, 聯邦巡迴法院同意地區法院的觀點, 即專利係指向一個抽象的想法。  三項專利均未顯示出一種發明概念, 使這些發明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原告在上訴時聲稱, 它已提出充分的事實, 以克服駁回的動議。  聯邦巡迴法院不同意, 認為原告只是提供了關於專利包含創造性概念嘅排他性陳述。  呢種說法不足以克服駁回的動議。

聯邦巡迴法院確認了地區法院嘅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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