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網站因侵犯專利權被電腦巨頭起訴。 IBM 訴 ZILLOW

地產網站因侵犯專利權被電腦巨頭起訴。 IBM 訴 ZILLOW

專利權係授予新發明嘅發明人嘅一套專有權利。 要在美國獲得專利, 發明者一定要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必須詳細描述發明, 並權利要求需涉及發明中具有新穎、實用且非顯而易見的部分。 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在專利申請文件滿足所有授權要求時批准申請。 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該發明的專有權。

如果有人係冇專利權人授權的情況下行使呢啲專有權中嘅一項, 就可以被認為係專利侵權。 幾種唔同類別嘅發明亦都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美國法典》第35条第101款規定, “發明或發現任何新穎實用嘅工業流程, 機器, 製造方法或物質組成, 或其任何新穎實用嘅前述改進, 都可以獲得專利。

“軟件可以被認為是電腦運算執行嘅流程, 並且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前提係要發明滿足所有其他可專利性嘅要求。 軟件專利係學術界和實務界爭論的焦點。 有一種觀點認為, 軟件和其他任何發明一樣, 都應該受到專利保護, 因為它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和創造性才能創造出嚟, 而且發明者應該能夠從中受益。 相反的觀點是, 軟件經常執行過去由人類執行嘅任務, 淨係指示電腦執行該任務都唔足以構成專利保護。 無論你採用哪一方的論點, 美國最高法院 alice v 系 cls bank 案中的裁決保留了軟件在特定情況下獲得專利保護的能力。

區分軟件專利是否有效嘅關鍵係軟件只係喺電腦上執行任務, 或者該任務的執行對電腦造成影響。 ibm 訴 zillow group, inc., 8:19-cv-01777 (c.d.) ca 2019) 係一個涉及軟件專利嘅案件, 可能演變成一個判例。 本案的原告係國際知名嘅電腦製造商和軟件開發商。

原告每年在研發上花費数十亿美元, 這些努力已經在全球範圍內獲得了超過11万項專利。 被告是一個地產網站, 列出待售房屋, 並根據各種因素畀出房屋的估價。

被告的網站會根據地理環境因素向使用者展示出售的住宅名單, 而廣告亦會根據使用者的搜尋要求向使用者展示。 原告三年前與被告聯繫, 警告被告被告的網站可能侵犯原告的幾項專利, 並試圖談判一項授權協議。 許可談判失敗, 原告提出了一項基於7項不同專利的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包括 (1) 呈現應用程序和廣告, (2) 創建用戶帳戶, (3) 算法計算一個地理區域嘅意願使用動態圖像數據, (4) 清單和過濾空間地理數據的方法, (5) 同時呈現不同層次的數據, (6) 自動關聯廣告相關的搜索結果, 並使用促銷糢闆 (

7)。 專利的廣譜性好難理解。 由呢啲專利被授予到今日, 圍繞軟件專利的判例法已經發生巨大的變化。 如果被告決定打官司, 其中一些專利可能會被認為部分或全部無效。 然而, 當涉及到如此廣泛的專利時, 研究打官司的成本可能遠遠超過專利授權嘅成本。

我哋需要等待被告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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