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批嘅商標侵權訴訟對報紙被駁回。 RUPP v. COURIER
基於批嘅商標侵權訴訟對報紙被駁回。 RUPP v. COURIER
商標灋通過阻止其他企業採用與另一家企業的品牌 “令人困惑地相似” 的名稱或幑標嚟保護企業的商業身份或品牌。 傳統上, 商標被視為一種符號、詞語或短語, 但企業用來為其商品打去品牌的任何內容都有資格獲得商標保護。 在美國, 嘜所有者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其商標, 以加強與商標相關的權利。 但是, 嘜頭所有者無需注冊商標即可對商標主張優先權。 第一个使用商標嚟品牌商品的企業被視為嘜頭嘅高級用戶。 商標的後續用戶被視為初級用戶。 如果初級用戶對產品進行品牌品牌, 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初級用戶產品與高級用戶產品, 則可視為商標侵權。
授予嘜所有者的權利相對廣泛, 不過有 D 限制。 商標灋冇授予商標所有人停止使用商標詞或短語的權利。 合理使用係授予商標所有人權利的重要限制。 但更根本的是, 如果嘜詞以非嘜方式使用, 咁消費者的混亂就不存在了。 如果消費者唔太可能感到困惑, 咁商標侵權就唔會發生。
alan rupp 訴公司, 3:18-cv-277 (2020年 w.d.ky) 係一個案例, 它說明了以非嘜方式使用的商標。
本案的原告擁有在美國銷售的 “知名朱古力堅菓派” 嘅嘜頭 derby-pie。 該商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 1954年, 在肯塔基州前景的梅尔罗斯酒店首次創作, derby-pie®手工製作, 將 “朱古力同揀核桃” 摺疊成 “廢文件”, 並將其烘焙系 “精緻嘅地殼” 中。
本案的被告是一名報紙出版商。 在2017年肯塔基德比的那天, 被告發表了一篇文章, 標題係 “波旁等呢個德比派成為州原創。 在這篇文章中, 被告提供了 “德比朱古力胡桃批” 的配方。 原告致信被告, 稱該條 “構成明知侵權” 原告商標。
2017年6月, 被告發表了第二篇關於德比城马卡龙嘅文章, 係一間獨立的、當地擁有嘅專門經營龍龍嘅舖頭, “法國杏仁麵粉糕點”。 在這篇文章中, 被告比照片加上了 “德比派、薄荷朱勒普和德過城马卡龙的桃茶马卡龙”
2018年5月, 原告同被告提起了商標侵權訴訟, 指控被告透過發佈條款違反了《兰汉姆法案》第十五條§1114同十五 u.s.c.a. §1125。 原告要求賠償25万美金, 懲罰性賠償75万美元。 被告提出, 申訴因未提出索賠而被駁回。
法院批准了被告的駁回請求。 法院認定, 原告沒有令人信服地證明存在消費者混淆嘅風險, 因為兩個條款都明確和反復地肯定產品來源為 derby-pie 以外嘅產品。 第一篇文章, “來自船長宿舍嘅朱古力胡桃批” 將食譜嘅來源肯定為船長的宿舍, 而唔係 derby-pie。 第二篇文用德比派來描述马卡龙嘅味道, 而唔係暗示马卡龙係由 derby-pie 生產嘅。 法院的結論係, 兩篇文章都沒有使用 derby 批作為商標嚟指示產品的來源。
由於被告使用 derby 批嘅非嘜方式, 法院認為商標侵權法唔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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