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使用者唔考慮一個單詞泛型,它唔係泛型嘅。 USPTO訴BOOK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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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係將產品與一家公司嘅產品區別於另一家公司產品嘅詞、短語、符號或設計。  商標灋通常允許商標所有者排除他人使用可能導致消費者對產品銷售商感到困惑嘅商標。  如果商標品牌所有者以外嘅人以導致消費者混淆嘅方式對商標有好感,可以視為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原告成功嘅可能性取決於好多因素,包括商標嘅強度。  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商標將增強與商標相關嘅權利,但註冊唔需要喺商業中開始使用商標。

在美國,商標分為五類:幻想、任意、暗示、描述性和通用性。  幻想、任意或暗示嘅商標更容易註冊為商標。  如果商標所有者能夠證明商標具有次要含義,就可以註冊描述性標記。  通用商標唔可以註冊為商標。  通用商標係產品本身嘅名稱,抑或與消費者關聯緊密,消費者不再把商標視為品牌,佢哋视之為產品嘅名稱。 必須仔細監控商標嘅使用,以便流行嘅商標唔會成為通用商標。

然後,問題就變成了,企業能否選擇一個通用商標並創建足夠嘅次要含義,要通用商標成為可以註冊嘅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商標審查程序手冊》指出,当商標被視為通用商標時,該商標可能永遠唔會註冊。 然而,最高法院最近嘅先例表明,在某些情況下,通用術語可以提升為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訴BOOKING.COM B.V.,19-46 ( USSC 2019 )係商標成功註冊咗一個被視為通用商標嘅術語嘅案例。  喺呢種情況下,主要問題係將通用頂級域(“.com”)添加到其他通用術語是否可以創建可保護嘅商標。

喺呢種情況下,被申請人經營一個名為占Booking.com。  該網站允許用戶註冊酒店,飛機票和各種其他服務。  網站啟用的過程的常用俚語術語是”預訂”。  当一個人購買航空公司機票時,佢哋經常說徜徉預訂徜徉旅行。  2018年,被申請人嘅收入超過145亿美金,因此自然,被申請人希望透過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嚟保護其商標。  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註冊。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結論是,”預訂”一詞對於被申請人申請註冊的服務是通用的,而添加通用頂級域名”.com”並無造成可保護的標記。

被告就美國專利商標局嘅決定向弗吉尼亚東區美國地區法院提出上訴。  地區法院認為,該BOOKING.COM一詞為非通用性。 美國專利商標局向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確認地區法院。 美國專利商標局隨後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確認咗下級法院嘅裁決。  最高法院認為,完全無視消費者觀念嘅不屈不撓嘅法律規則唔符合《兰汉姆法案》嘅一項基本原則:某術語嘅一般(或非一般)性質取決於它對消費者嘅意義,即消費者實際上是否認為該術語係某一類嘅名稱,或者,作為能夠區分該類成員嘅術語。 当消費者認為術語係通用嘅時,術語係通用嘅。 就其他Booking.com,因為消費者並不認為該術語係通用嘅,而唔係通用嘅。

案例將對通用商標嘅定義產生深遠影響,並允許好多公司註冊曾經被美國專利商標局視為通用商標嘅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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