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子銷售商翻轉佢哋嘅蓋類似嘅商標。 NEW ERA訴PRO ERA
帽子銷售商翻轉佢哋嘅蓋類似嘅商標。 NEW ERA訴PRO ERA
商標係產品上向消費者表明製造商身份嘅產品。 傳統上,商標雖然係一個詞、短語或符號,但任何標識產品來源嘅嘢都可以作為商標。 商標可以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以加強與商標相關嘅權利,但商標所有者獲得商標某些權利唔需要註冊商標。
第一家喺商業中使用商標嘅公司被視為高級用戶。 使用該商標嘅後續公司被視為初級用戶。 高級用戶對商標嘅主張優先於初級用戶。 即使初級用戶註冊其商標,高級用戶高級用戶經營緊嘅地理區域內使用該商標嘅權利都唔會被取消。
当商標用戶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註冊商標嘅申請時,將指派一名審查律師申請。 審查律師將審查商標申請,以確保該商標符合所有註冊法定要求,並進行檢索,以確認申請中嘅商標與已經註冊嘅商標冇混淆。 如果審查律師唔啱商標申請提出異議,抑或申請人克服了所有異議,該商標將公佈喺《政府公報》中。
商標發佈之後,任何一方如果認為商標註冊可能受到損害,則自公佈之日起有三十( 30 )日提交反對註冊或請求延長反對時間嘅請求。 如果商標是基於商業用途、外國註冊或根據第66(a)條將國際註冊保護擴展到美國,並且沒有一方提出反對或請求延長反對時間,美國專利商標局將註冊該商標並向所有人發送註冊證書。 商標註冊之後,商標所有人必須提交特定嘅撐文件,以保持註冊內容。
發佈後30天對於商標申請人來說可能係一個緊張嘅時間。 即使審查律師有進行相關商標嘅檢索,任何公眾都可以企出嚟反對商標嘅註冊。
新時代CAP公司訴PRO時代,有限責任公司,反對號91216455 ( TTAB 2020 )係一個註冊商標嘅所有者成功咁反對註冊類似嘅商標。
Pro Era,LLC (“申請人”)係一群嘻哈藝術家,喺2010年成立嘅集體中共同運作。 2012年,申請人申請註冊音樂服務和各類服裝產品的標準字符標記PRO ERA。 新時代(桎梏反對者桎梏)反對服裝註冊。
反對者於1920年喺紐約布法罗成立,1934年開始銷售棒球帽。 到1993年,反對者嘅新時代品牌帽已成為每個大聯盟棒球(xMLBó)球隊嘅官方帽。 除咗大聯盟棒球之外,除咗職業棒球之外,反對者仲擁有強大嘅職業足球影響力,由2012年開始提供全國足球聯賽嘅官方蓋夘。
反對者反對根據《商標灋》第15 ( d )節第15 ( d )節對申請人嘅商標進行註冊,因為根據反對者以前使用同註冊嘅新時代商標,存在混淆嘅可能性。
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應用杜邦因素嚟肯定反對者和申請人嘅商標之間是否有混淆的可能性。 TTAB發現,反對者嘅商標喺概念上係強大嘅,有權得到廣泛嘅保護。 TTAB仲發現,兩個商標具有相似嘅商業印象,導致潛在客戶相信呢啲嘜頭係相關嘅。 喺平衡咗杜邦嘅所有因素之後,TTAB得出結論認為,兩個商標喺服裝方面存在混淆嘅可能性。
根據發現,TTAB堅持反對服裝商標申請,但允許申請繼續為音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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