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專利所有者唔為自己辯護時,PTAB可以維護知識產權中嘅專利呀? FANDUEL v. INTERACTIVE GAMES
当專利所有者唔為自己辯護時,PTAB可以維護知識產權中嘅專利呀? FANDUEL v. INTERACTIVE GAMES
專利授予之後,如果公眾發現令專利發明明顯具有嘅先验技術,該公眾可以請求對專利進行分部間審查。 間部分審查係喺專利審判同上訴委員會進行的一項試驗程序,審查專利中一項或多項主張嘅可專利性,但僅基於可根據§102或103提出。 当請願人要求進行分黨間審查時,佢哋可以提出若干理由嚟證明分會間復審嘅合理性。 每個理由都必須引用證據並解釋證據係點樣相關嘅。 可提交的證據僅限於符合§102或103項資格嘅專利或印刷出版物,以及解釋呢啲出版物嘅專家證詞。 對部分間審查嘅制度唔係自動嘅,請願人必須證明,至少一項受到質疑緊嘅索賠中,它們有可能佔上風。
顯而易見係一個基於基本事實結論嘅法嘅法。。 這些基本事實調查結果包括:1″先前技術的範圍和內容”,2″先前技術與相關索賠之間的差異”,3″相關藝術中的普通技能水平”,以及(4)存在次要考慮的證據,如”商業成功、長期感覺但未解決的需求、他人的失敗”和意外的結果。
部分間審查制度並不意味著專利注定要失敗。 雖然明顯性嘅定義冇變,但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審查索賠嘅方式喺部分間審查過程中確實改變了。 進行分部審查和最終書面決定嘅決定係兩種截然不同嘅分析,個個分析都採用質素不同的標準。 喺部分間審查機構中,明顯性嘅定義與最終決定之間嘅差別可能令人困惑。 因此,審查案例法以澄清呢種混淆係有幫助嘅。
FANDUEL,INC.訴互動遊戲有限責任公司,19-1393 ( C.A.F.C.2020 )係一個部分間審查嘅例子,但PTAB後尾得出結論,該專利並不明顯。
本案中嘅被告擁有美國專利號8,771,058,其中描述了遊戲系統,其中遊戲服務。
提供商(如賭場)與用戶嘅移動設備進行無線通信,要佢哋能夠遠程賭博。
Fanduel以明顯性為由,請求對058專利進行部分間審查( IPR )。 請願人質疑索賠6嘅有效性基於三個參考嘅組合:美國專利應用程序Pub。 2002/0147049 (卡特); 美國專利應用程序酒吧。 2004/0005919 (溜馬); 和網頁的存檔副本(插槽付款網頁)。
本案例嘅爭議集中喺三個引用嘅組合是否透過为訪問包含位置同相關遊戲配置嘅有序列表嘅查找表为嚟肯定为遊戲配置桎梏嘅明顯聲明6嘅限制。
PTAB發佈了一項最終書面裁決,認為有幾項索賠不可專利,但維持咗索賠6嘅可專利性。 PTAB發現,請願人未能證明索賠6明顯鑑於先前嘅技術,因為冇動機結合先前嘅技術。 被調查者冇喺其專利所有者簡報中提出合併嘅動機問題。 請願人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認為,PTAB認定索賠6时冇犯錯並不明顯緊,PTAB嘅決定得到了大量證據嘅撐。 請願人爭辯說,PTAB實行了部分間審查,專利權人在其簡要說明中沒有提出合併的動機問題,因此PTAB引入了一個”新理論”,違反了《行政程序法》。 聯邦巡迴法庭指出,請願人承擔說服PTAB,專利係顯而易見的,即使進行分部審查之後緊。
聯邦巡迴法庭嘅結論係,進行部門間審查之後緊,說服責任仍然由請願人承擔。 專利所有者對分件間審查嘅答並不限制PTAB。
如果你對此博客嘅作者有疑問或意見,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