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裁定,該州侵犯版權唔係一種行為。 OLIVE訴UNIVERSITY OF HOUSTON案

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裁定,該州侵犯版權唔係一種行為。 OLIVE訴UNIVERSITY OF HOUSTON案
美國版權法賦予新作品嘅創作者根據受版權保護嘅作品複製、發行、表演、展示、傳輸和準備衍生作品嘅專屬權利。 創作者喺創作受版權保護嘅作品時,將被授予版權。 版權可以在美國版權局註冊,以加強與之相關的權利,但註冊不需要授予版權。 如果除版權所有者以外的人試圖行使版權法授予的專屬權利之一,則可視為侵犯版權。 著作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以禁令制止侵犯版權嘅行為,並因已經發生嘅侵權行為而獲得金錢賠償。
喺美國,版權係影響訴訟結果嘅幾個法律概念之一。 另一個重要嘅法律概念係主權豁免。 主權豁免係除非政府同意被起訴,否則政府唔可以被起訴嘅原則。 喺侵犯版權嘅情況下,聯邦政府已明確放棄其豁免權嘅版權侵權訴訟根據28 USC 1498 ( b ),但處罰版權原告可以收回係有限到極嘅。 除非州政府明確放棄豁免權,否則州政府通常認為免於侵犯版權嘅責任。
對於每一條規則,都有例外,主權豁免嘅例外之一係採取條款。 美國憲法和大多數州憲法一般規定,”私有財產不得用于公共用途,而不應只得到賠償”。 那麼,問題就變成了侵犯版權是否有資格作為一種採取?
JIM OLIVE攝影D/B/A/照片生活,公司,V休斯頓大學系統,19-0605 (得克萨斯州2021 )係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認定,当該州侵犯版權時,唔係一個採取。
原告係德克薩斯州休斯頓市嘅專業攝影師。 2005年,原告拍攝咗休斯顿市嘅一系列航空照片,並喺佢嘅網站上展示供購買。 該系列包括一張數碼照片
標識為SKDT1082-“城市景觀”。 展示緊呢啲相之前,原告向美國版權局註冊。 原告嘅網站顯示適當嘅版權通知,並聲明,未經授權使用呢啲圖像係嚴格禁止嘅。
2012年某個時候,被告由Olive嘅網站上下載了一張《城市景觀》照片,咳咗所有識別版權同歸屬材料,並開始喺多個網頁上展示該照片,宣傳被告的C.T.鲍尔商學院。 原告起訴被告的理論係被告係一所州立大學,被告喺冇許可證的情況下使用照片構成拍攝。
審判法庭企喺原告一路。 上訴法院認為,被告的單一侵犯版權行為唔係一種攞,因為它沒有剝奪原告的使用權、許可權或處置基礎創作作品嘅權利。 雖然被告的侵權行為可能畀原告造成許可費損失,但並未上升到可行嘅索賠水平。 原告向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指出,採取嘅係透過實物或監管手段獲取、損壞或毀壞財產。 政府”侵佔財產”本身意味住財產”實際上被佔用或由業主手中拿走”。 這是政府”實際佔有和控制”。 但是,政府侵犯著作權嘅行為並不佔有、控制、佔有著作權。 德克薩斯州最高法院最終得出結論,由於侵犯版權唔涉及政府沒收版權,因此唔符合政府接管嘅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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