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專家起訴蘋果侵犯心臟監護儀專利。 WIESEL 訴 APPLE
心臟病專家起訴蘋果侵犯心臟監護儀專利。 WIESEL 訴 APPLE
專利係新發明嘅發明人授予嘅一套專有權。 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的專有權。 如果非專利所有者的人試圖行使呢啲專有權之一, 未經授權, 可視為專利侵權。 如果專利所有者認為其專利受到侵犯, 專利所有者可以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當專利所有者提交專利侵權投訴時, 申訴必須滿足若干要求。 其中一項要求係, 投訴必須包含 “份簡短而明瞭嘅聲明, 表明該負責人有權得到救濟。 R. Civ P. 8(a)(2)。 申訴必須提出足夠的事實, 承認為真實, 以 “聲明一個表面上合理的救濟要求。” 當原告提出事實內容, 令法院可以作出合理嘅推斷, 被告應對所指控的不當行為負責時, 一項 claim 在表面上係可信嘅。 這意味着, 淨係解原告擁有專利, 而被告侵犯了該專利係唔夠嘅。 專利侵權原告必須在初始申訴中解釋被告如何侵犯專利。 為咗幫助說明在初始投訴中需要顯示的內容, 研究其他案例非常有用。
joseph wiesel 訴 apple inc.,19-cv-07261 (e.d.ny 2019) 係專利侵權訴訟的一個示例, 它明確了設備如何侵犯專利主張。 本案的原告是擁有美國專利號 7,020,514 (‘ 514 專利) 嘅心臟病專家, 該專利題為 “檢測心房顫動的方法和設備”, 該專利於2006年3月28日發佈。 “514 專利” 聲稱, 透過測量患者在一段時間內的心率來檢測心房顫動的方法。 “514 專利” 仲聲稱一種使用光和心房顫動監測器測量患者心率嘅設備。
被告是消費類電子產品的主要製造商。 被告於2016年開始銷售蘋果手錶。 多年來, 蘋果手錶有進行過多次修訂。 新版本嘅手錶附帶軟件, 提供不規則的脈衝通知功能, 檢查用戶嘅脈搏節律, 並喺檢測到心房顫動時發送通知。 舊版本嘅錶進行了軟件升級, 提供了相同的功能。 手錶使用光監測用戶嘅心率。
2017年9月, 原告與被告聯繫, 擔心手表的心房顫動檢測功能可能侵犯 ‘ 514 專利。 當被告未有答覆時, 原告就專利侵權提起申訴添。
原告在訴狀中引用了被告向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解釋錶如何侵犯專利的文件。 由於手錶係銷售監測心率, 它可以被視為醫療器械, 因此需要 fda 的批准。 被告的 fda 文件顯示, 錶監測心率一分钟序列, 以確定心跳係咪不規則。 fda 的文件還顯示, 手錶使用 led 嚟監測心率。 然後, 訴狀解釋了被告在 fda 文件中陳述如何表明手表侵犯了 ‘ 514 專利的索賠。
雖然係一個廣為人知的控訴, 但案件尚未結束。 被告可以採取幾種策略嚟勝訴, 例如辯稱專利無效或手錶使用的方法並非在專利中實際聲稱。 鑑於精心設計嘅投訴, 呢個案好可能好快解決。
如果你對本博客嘅作者有疑問或意見, 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