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註冊我張貼到社交媒體嘅相嘅版權嗎?

我應該註冊我張貼到社交媒體嘅相嘅版權嗎?

版權係授予新表達作品創作者嘅組專有權。  雕塑、攝影、文學等都係受著作權法保護嘅作品。  當作品固定喺有形嘅媒介中或以某種方式永久保存時, 新表達作品的創作者被授予版權。  版權授予其所有者基於原件複製、分發、執行、展示、傳輸和製作衍生作品的專屬權利。  如果版權所有者以外嘅人試圖行使呢啲可被視為侵犯版權的專有權之一。

作品嘅註冊唔係授予版權的先決條件, 但註冊賦予版權所有者若干附加權利。 版權註冊具有以下優點:

  • 對於美國公民來說, 版權註冊係起訴侵犯版權的先決條件。
  • 註冊係公佈之前或五年內進行登記時, 為證書中規定的版權同事實嘅有效性提供初步證據。
  • 在侵權之前或在作品出版後三個月内進行註冊時, 版權所有者有資格獲得法定損害賠償、律師費和使用。
  • 注冊允許版權所有者與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建立記錄, 以防止進口侵權副本。
  • 外國著作權人可以唔註冊就提起侵犯版權訴訟, 但如果喺提起訴訟前未註冊版權, 則放棄註冊給予的權益。  這意味着, 外國版權所有者, 如果未能註冊其版權, 只能獲得強制令、實際損害和/或侵權者的利潤作為補救措施。

法定損害賠償係版權所有者的有力補救措施。   法定損害賠償允許版權所有者每次侵權獲得750到30,000 美元, 但當被告的侵權行為被證明是故意的, 法院可以將賠償額提高到十五萬美金。  法定損害賠償的替代辦法係實際損害賠償。   實際損害賠償包括版權所有者因侵權活動而遭受的任何明顯損失的美元金額。 此損失可能是由於銷售損失、許可收入損失或直接歸囙於侵權的任何其他可證明的財務損失。  證明實際損害係一項費時費力的一個事實。  大多數版權所有者情願獲得法定損害賠償, 也不願通過證明實際損害賠償的過程。

對於社交媒體帖子, 由于互聯網上圖像的分發速度加快, 註冊變得尤為重要。  雖然好多社交媒體用戶將佢發佈到互聯網嘅圖視為一種愛好, 但當照片傳播開來時, 他們的觀點會迅速改變。  流行的互聯網圖好快被那些想利用呢啲人氣嘅人搶購一空。   互聯網使得喺 T恤衫、杯和其他產品上複製流行嘅互聯網圖像變得微不足道。  當版權所有者得知其圖像被他人複製以牟利時, 損害已經造成。  由于侵權行為發生在版權註冊之前, 法定損害賠償不可用, 版權所有者必須證明實際損害賠償。

向美國版權局註冊其作品符合版權所有者的最佳利益。  同註冊嘅好處相比, 註冊版權的備案費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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