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和使一本書喺互聯網上可搜索係侵犯版權呀? AUTHORS GUILD訴HATHITRUST案

掃描和使一本書喺互聯網上可搜索係侵犯版權呀? AUTHORS GUILD訴HATHITRUST案

著作權人有權根據原作品複製、發行、展示、執行、傳輸和製作衍生作品。 著作權法賦予嘅權利確實有些限制。 版權法嘅目的係透過保護作者同發明人由作者作品中獲益嘅專屬權利,促進實用藝術同科學進步。 有時,公眾對受版權保護嘅作品嘅興趣會權衡版權所有者嘅利益。 喺呢啲情況下,侵犯版權訴訟嘅被告將被免除責任。

合理使用係為有限同为變革性为目的複製受版權保護嘅材料,例如評論、批評或模仿受版權保護嘅作品。 此類使用無需版權所有者的許可即可進行。 合理使用係侵犯版權嘅辯護。 版權被告如果向法院證明佢哋使用受版權保護嘅作品係合理使用,把唔承擔侵權責任。

当法院提出合理使用辯護時,法院將採用若干因素的檢驗,以確定被告的使用是否構成合理使用。 法官在合理使用辯護中考慮嘅四個因素係:( 1 )你使用嘅目的同性質( 2 )受版權保護作品嘅性質( 3 )所佔部分嘅數量同實質性,以及( 4 )使用對潛在市場的影響。 呢種調查往往具有具體嘅事實,因此,研究法院先前嘅裁決,以了解法院如何把合理使用因素應用於今後的案件係有益嘅。

作者GUILD,INC.訴HATHITRUST,12-4547-cv (第二圈2014 )係一個案例嘅例子,其中複製受版權保護嘅作品被發現係一個合理使用。

本案的被告係幾個大學,佢哋合作咗穀謌圖書項目。 該項目數字化了圖書館館藏。 被告創建咗HathiTrust數字圖書館( HDL ),係掃描圖書嘅共享數字存儲庫。 HDL包含超過1000萬件作品嘅數字拷貝,呢啲作品喺幾個世紀中出版,以多種語言書寫,幾乎涵蓋了所有可以想象到嘅主題。 數字副本用于( 1 )創建一個數據庫供一般公眾全文搜索;( 2 )允許具有經認證嘅印刷殘疾圖書館管理員訪問作品全文;( 3 )允許圖書館喺其他地方以公平價格無法更換原件嘅情況下替換賴、銷毀或被盜嘅原始副本。 原告,起訴被告侵犯版權,被告聲稱他們的使用係一種合理使用。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聽取咗地區法院嘅上訴。 關於全文可搜索數據庫,第二巡迴法庭認為,呢種使用具有變革性,因為單詞搜索嘅結果喺目的、字符、表達、意義同由由該頁面(同書籍)中繪製嘅信息上係不同嘅。

關於印刷品殘疾顧客嘅准入問題,第二巡迴法庭認為,呢種使用唔係變革性嘅,但目的對於第一個法定合理使用因素係有效嘅。

對於兩種用途,第二電路發現,第三个因素,所用工作嘅部分,贊成合理使用,即使HDL使用整本書,因為複製整本書係必要嘅,以實現項目嘅目標。 最後,第四个因素益咗合理使用,因為HDL對受版權保護作品嘅任何現有或潛在嘅傳統市場冇損害。 根據呢啲調查結果,第二巡迴法庭確認地區法院認為,HDL係一種合理使用。

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發送電子郵件至: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