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枱製造商告到設計專利侵權。 KNOLL v. SENATOR

書枱製造商告到設計專利侵權。 KNOLL v. SENATOR
專利還授予新發明嘅發明人嘅一套專有權利。 發明專利分為兩大類: 發明類專利和設計專利。 發明類專利係一項涉及新產品、新工藝或新機器嘅發明的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允許發明者保護有用嘅人造物品嘅原始形狀或表面裝飾。 呢兩種專利都授予專利所有人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的專有權。
如果專利所有者以外其他人試圖行使呢啲專有權中嘅一項, 則可被視為專利侵權。 雖然發明類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所授予的權利是相似的, 但每種專利所保護的主題卻有本質的不同。 發明專利涉及機械或工藝的功能, 並對可以對發明的各個發明主張權利要求。 項外觀設計專利只有一項權利要求, 涉及一件產品嘅形狀、表面裝飾或兩者的結合。 表面裝飾是應用於產品上的圖案或圖片。 外觀設計專利只保護物品的外觀, 而唔保護其結構或實用功能。 外觀設計專利不能主張純粹嘅功能設計。 外觀取決於功能嘅外觀設計專利無效。
但係只要設計唔係以功能性為主, 設計聲明就唔係無效嘅, 即使某些元素具有功能性目的。 如果專利中描述嘅發明係一件普通的家居用品, 比如一件傢俬, 咁設計專利可能會好棘手。 在現有技術的背景下, 如果一個普通嘅觀察者認為被指控嘅設計同專利設計實質上係相同嘅, 咁被指控嘅設計就侵權了。 當某專利採用了的極簡主義設計, 反而會令侵權認定複雜化。 設計專利唔涉及設計產品的功能, 將設計要點簡化, 會導致設計同功能之間沒有區別。
同樣, 極簡主義設計好難同現有技術區分開來, 因為專利設計同現有技術之間嘅區別非常小。 knoll, inc., v. senator intl. ltd., 2:19-cv-04566 (e.d.pa 2019) 案, 描述了家具的設計專利, 已經被縮減到其最簡約的功能。 本案原告生產各類辦公家具。 原告是美國專利 d839,638 的所有者, 右側係設計專利中一個圖形的副本。
呢個設計專利說明一個簡單嘅枱。 被告亦是一名辦公室家具的設計師及製造商。 在 2019年6月, 被告在伊利诺斯州芝加哥嘅一個貿易展上展示了一款新產品。 被告將其新產品稱為 array table。
上列為被告產品嘅圖。 原告認為被告的產品侵犯了其設計專利, 提起了侵犯設計專利的訴訟。
在原告的訴狀中, 原告聲稱被告嘅設計同其設計專利有混淆性嘅相似之處, 而且設計實質上是相似的。 從表面上看, 原告立論好有利, 然而, 該設計專利所涵蓋的內容是一個極簡主義的設計, 與現有設計僅有一些細微的差異。
我哋需要靜待被告的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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