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註冊商標嘅所有者是否有申請取消? AUSTRALIAN訴NAKED

未註冊商標嘅所有者是否有申請取消? AUSTRALIAN訴NAKED

商標係產品生產商用嚟區分其產品與競爭對手嘅嘢。  商標持有人有權排除他人把商標放喺商標持有人未生產嘅產品上。  商標灋背後嘅動機係保護消費者,而唔係獎生產者。  商標灋旨在防止消費者混淆,保護消費者免受劣質產品嘅影響。  商標保護僅由喺商業中使用商標開始。  商標可以喺美國註冊,以加強與商標相關嘅權利,但是,註冊唔係開始使用商標嘅先決條件。

喺美國註冊商標始於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  商標申請將受到審查,以確保申請嘅嘜頭唔會與已經註冊嘅任何商標發生衝突。  假設所有要求都得到滿足,商標就放喺補充註冊簿嘅主體註冊簿上。  但是,註冊商標之後,該商標並非不可撤銷。

商標取消係將註冊商標由商標聯邦註冊簿中刪除嘅過程。  《兰汉姆法案》規定了商標取消程序。   呢個過程由取消申請開始,通常由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進行爭論。 在某些情況下,聯邦法院可以取消商標。  雖然商標審判同上訴委員會唔係聯邦法院,但仍有一些要求,請願人必須滿足才能成功提交取消商標嘅請願書。  其中一項要求係站位。  要成功取消商標,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對訴訟有實際利益”和”合理依據”,才能相信註冊給請願人造成損害。  如果請願人不能證明地位,則取消申請將失敗。

澳洲治療訴裸體TM,有限責任公司,2019-1567 ( C.A.F.C.2020 )係一個案件嘅例子,一個未註冊嘅商標所有者被發現有地位申請取消註冊商標。

2003年,請願者喺美國首次開始使用S裸商標。  申請人從未申請其商標註冊。  被申請人擁有同一產品分類中商標NOS嘅註冊號3,325,577。 2006年,請願人聯繫了答辯人,並喺其未登記嘅標誌中要求權利。 2006至2007年,雙方透過電子郵件通信進行和解談判。

請願者於2006年申請取消577登記。  被調查者辯據說,請願人以合同和公平方式唔尋求取消。 答覆者稱,電子郵件通信表明,雙方達成了協議,根據該協議,請願人將停止喺美國使用其未註冊嘅商標,並同意被申請人喺美國使用和登記其裸體標記。

商標審判同上訴委員會認定,請願人冇资格申請取消商標註冊。 TTAB嘅推理係,請願人唔可以對取消程序表現出興趣,都無法對損害有合理嘅信念,因為它在其未註冊嘅商標中承包了其所有權。  請願人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對決定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推翻咗TTAB嘅決定。  聯邦巡迴法院認為,冇所有權本身並不否定訴訟權益或合理相信損害。 尋求取消商標註冊嘅請願人通過證明對取消程序嘅真正興趣同合理相信無論申請人是否對所聲明的未註冊商標擁有所有權,確定根據《美國公約》第15条第1064条提起取消程序嘅權利。  請願人對取消程序有實際利益,並有理由相信損害,請願人符合根據第1064条要求取消註冊商標嘅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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