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屬是對美國版權侵權嘅抗辯嗎?

歸屬是對美國版權侵權嘅抗辯嗎?

版權法授予新作品的創造者若干專有權利。 美國版權法使用的術語作者提到好多不同嘅創造性職業, 如攝影師同電影製片人。 當新嘅作品被固定在一個有形的媒介中, 例如當攝影師拍照或作者在紙上寫下一個故事時, 造物主就被授予了版權。 版權法授予創造者執行下列任務嘅專屬權利: 複製作品, 根據原作品帶衍生作品, 將作品嘅副本分發畀公眾, 執行作品, 顯示版權 工作
並且, 在錄音嘅情況下, 傳送工作。 如果其他人唔係版權所有者試圖行使這些專有權利之一, 可以被視為侵犯版權。 著作權人可以提起訴訟, 以獲得已發生嘅貨幣損害或侵犯版權的行為, 並獲得禁止侵權活動的禁令。

當被告被指控侵犯版權時, 可以使用一些防禦措施。 對侵犯版權指控的抗辯係, 1。 所用嘅作品唔包括版權, 2。 被告獨立地做了工作, 3。 這項工作的使用是合理的。

歸屬是承認人做了某種嘢嘅行為。 論文的作者經常喺學術研究論文中, 將由其他作者嗰度借用嘅作品歸囙於借嚟嘅著作。 歸屬的實踐被認為是道德的, 如果個作者唔正確地將人哋嘅工作歸囙於他人, 可以被認為是剽竊。 剽竊係抄襲別人的作品並自稱係你自己嘅行為。

著作權法係一個相當專業的法律領域, 因此著作權法經常會混淆律師和人的位置。 要記住的一個關鍵點是著作權侵權不是剽竊, 而剽竊可能系著作權侵權。 複製別人的作品並聲稱佢係你自己嘅, 或者唔係道德的, 但歸屬唔係對侵犯版權的抗辯。

例如, 如果一個作者抄襲莎士比亞的作品並聲稱佢哋係自己嘅, 就係剽竊。 因為莎士比亞作品嘅版權已經過期, 而呢啲作品在公有領域, 所以佢唔會侵犯版權。 如果網站發佈咗最近嘅圖網站運營商冇自己嘅, 用標題命名嘅攝影師, 唔會係剽竊, 因為相歸囙於攝影師。 然而, 將係版權侵犯, 因為複製未經許可的相侵犯咗原來嘅攝影師嘅權利, 複製佢哋嘅版權作品。

歸屬可能被考慮在一個公平嘅使用防禦, 但有幾個因素法院認為在公平使用防禦和歸屬唔係一個具體因素。 如果大多數公平使用因素對被告不利, 歸屬就唔會自動令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公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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