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劑濕巾嘅商標食檸檬,因為令人困惑嘅相似。 IN RE TRIP WIPES

消毒劑濕巾嘅商標食檸檬,因為令人困惑嘅相似。 IN RE TRIP WIPES

商標係向消費者表示產品銷售商身份嘅詞、短語或符號。 喺美國,当公司開始使用商標進行品牌推廣時,公司會自動獲得商標嘅某種權利。 商標註冊唔需要喺美國商業中開始使用商標,但註冊會令商標相關嘅權利得到保護。 例如,商標嘅聯邦註冊導致法律推定,即註冊人實際上係商標所有人。 聯邦註冊仲允許商標所有人/註冊人能夠喺聯邦法院系統中提起與商標相關嘅訴訟。

《兰厄姆法案》第2( d )條規定,如果商標與以前使用或註冊商標類似,”申請人緊嘅貨物上或與申請人嘅貨物有關時,可能造成混淆或造成錯誤或欺騙”,美國專利商標局可以拒絕註冊該商標。 15美國.C= 1052 (d)。 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取決於使用In re E.I. DuNemours & Co. 476 F.2d 1357、1361 ( C .C.P.A. 1973 )中確定的因素。 杜邦因素係美國專利商標局和美國法院喺肯定兩個商標之間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性時將考慮的因素列表。 呢啲因素有:1 )高級用戶商標嘅強度,2 )商標嘅相似性,3 )產品或服務嘅相似性,4 )高級用戶縮小差距的可能性,5 )初級用戶採用商標嘅意圖,6 )實際混淆嘅证据,7 )購買者嘅成熟度,8 )初級用戶產品或服務嘅質素,9 )相關產品和服務。 混淆分析的可能性考慮咗提交證據嘅所有杜邦因素,但可能會側重於商標品牌產品嘅商標同類別嘅相似性。

意味住商標申請人必須準備解釋其商標與已註冊嘅類似商標有咩不同。 如果商標申請人可以解釋點解冇混淆嘅可能性,咁即使有其他類似嘅商標已經註冊,都仍然可以註冊商標。

喺RE TRIP擦拭有限責任公司中,序列號88517184 ( TTAB 2020 )係商標所有者因可能與已註冊嘅商標混淆而無法註冊其商標嘅案例示例。

旅行擦拭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人”)試圖註冊標記TRIP擦拭(標準字符,”擦拭”免責)在”抗菌濕巾”嘅主要登記冊上; 消毒濕巾; 國際5级消毒濕巾徜徉

商標審查律師拒絕根據《商標法》第2 ( d )節、第15節第15款第1052 ( d )節註冊申請人嘅TRIP WIPEs標誌.C,其理由與TRIPPY WIPES (”WIPEs”)存在混淆的可能性(”WIPEs”已免責)。 TRIPPY擦拭商標轉載以上。

申請人對拒絕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TAB )提出上訴。 在上訴時,申請人嘅主要論點係:( 1 ) TRIP同TRIPPY嘅字典定義與TRIPPY嘅款式版本嘅區別足以防止消費者混淆,以及( 2 )存在與上訴中涉及嘅商標相似嘅其他註冊商標。

對於第一点,TTAB指出,對兩個標記是否相似嘅適當檢驗唔係對標記嘅並排比較,而是呢啲標記喺商業印象方面是否足夠相似,因此遇到呢啲標記嘅人好可能假定雙方有聯繫。 申請人的標記是標準字符標記,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字體或款式顯示。 比較兩個標記嘅整體外觀,聲音,意義同商業印象,TTAB發現,佢哋更相似,而唔係不同。

對於第二點,申請人指出(生活是旅行/三腳架生活),(飛/飛)和(TRIP視圖/旅行查看器)都是類似的註冊商標。 TTAB冇畀呢個證據說服。 商標申請審查嘅一致性係一個目標,但是,以前嘅商標審查律師嘅決定冇約束力,每個案件都係基於當時提供的證據。

總之,TTAB發現商標比不同更相似,貨物喺法律上係相同嘅,貿易渠道重疊。 根據呢啲調查結果,TTAB確認了拒絕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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