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 “*.com” 係咪創建嘜? uspto 訴 booking.com

添加 “*.com” 係咪創建嘜? uspto 訴 booking.com

嘜係個詞、短語、符號或設計, 用於將產品與另一家公司的產品區分開來。  商標灋通常允許商標所有人排除他人使用可能導致消費者對產品賣方混淆的商標。  如果商標品牌所有者以外嘅人以與商標良好嘅方式, 導致消費者混淆, 可被視為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的原告勝訴的可能性取決於多種因素, 包括商標嘅強度同是否已註冊。  喺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商標將增強與商標相關的權利, 但註冊並不具有保障性。

在美國, 商標分為五個類別: 奇特、任意、暗示、描述性和通用性。  幻想, 任意, 暗示更容易註冊為商標。  如果嘜所有者能夠證明商標已經獲得了次要含義, 則可以註冊描述性商標。  通用嘜唔可以註冊為商標。  通用嘜係產品本身嘅名稱或如此密切相関嘅, 消費者不再將商標作為品牌, 佢哋將其視為產品嘅名稱。  熟悉商標灋的人知道, 必須謹慎監管商標的使用, 令流行商標唔會成為通用商標。

那麼, 問題就變成了, 通用標記係咪雙向移動?  企業能否選擇通用商標, 並喺通用商標與商標用戶之間建立如此強大的消費者關聯, 令通用術語可以註冊為嘜?  美國專利商標局商標審查程序手冊指出, 當商標被視為通用商標時, 大門永遠關閉, 但有些人會嘗試。

美國專利商標局訴 b.v.booking.com,19-46 (ussc 2019) 係一個 tradmrak 所有者試圖註冊一個可被視為通用嘜頭嘅術語嘅例子。  本案的主要問題係, 當《 lanham 法案》規定通用術語不得註冊為商標時, 在線企業將通用頂級域名 (“. com”) 添加到其他通用術語中是否可以創建可保護的商標。

本案的答辯人經營一個網站, 允許用戶註冊酒店、機票和各種其他服務。  網站啟用嘅過程的一個常見俚語係 “預訂”。  當一個人購買機票時, 佢地通常話 “預訂” 一次旅行。  2018年, 該公司的收入超過145億美元, 因此, 答辯人希望透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嚟保護其商標。  美國 pto 拒絕註冊。 美國中期計劃書嘅結論係, “預訂” 一詞
係針對邊 D 俾申請人尋求註冊嘅服務嘅通用名稱, 並且添加通用頂級域 “. com” 唔會創建可保護嘅標記。

被告就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的決定向美國弗吉尼亚州東區地區法院提出上訴。  區域法院認為, booking.com 詞是非通用嘅。 美國上訴公司向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該法院確認了地區法院。  美國最高法院現已同意審理美國上訴委員會的上訴。

這將是一個有趣的案例, 因為它會有一個持久的印象, 如何對商標灋對網站使用的通用詞。  一方面, 由公司購買通用作品域名並將其變成嘜係唔公平嘅。  另一方面, 如果消費者情緒發生巨大變化, 如果商標權僅限於域名上下文, 点解唔允許通用詞變成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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