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嘅桎梏手段为專利索賠生存嘅即決判決,因為被告沒有提供專家證詞。 SPEX訴WESTERN DIGITAL案

無限期嘅桎梏手段为專利索賠生存嘅即決判決,因為被告沒有提供專家證詞。 SPEX訴WESTERN DIGITAL案

專利係授予發明人一系列發明權嘅一套專有權利。  授予專利嘅公共政策係鼓勵知識嘅分享。  獲得專利的發明人因分享知識而獲得獎勵,並限期壟斷發明。

專利係一份複雜嘅文檔,有幾個不同嘅部分。  呢個規範就好似一個小故事,講述特定知識領域嘅技術狀態,以及發明如何融入呢個領域。 專利嘅主張就好似地圖上嘅財產線。  發明嘅要素可以喺專利嘅規範部分描述,但如果呢啲元素冇被聲稱,咁專利並不涵蓋呢啲元素。 同樣,索賠可以引用一個廣泛嘅概念,但如果喺規範中冇描述概念嘅要素,則呢啲要素唔被視為專利嘅一部分。  此類聲明好易識別,因為它們包含短語”手段”。

索賠元素由它做什麼,而唔係佢係乜嘢,係由35美國.C.112 ( f ) -元素索賠嘅組合-索賠組合緊嘅元素可以表達為執行指定功能嘅手段或步驟,而無需背誦結構,材料,或行為支持其 ,呢種索賠應解釋為涵蓋相應嘅結構,材料,或行為描述嘅規範同等價物。

在專利侵權案件中,”手段”索賠所涵蓋的要素喺马克曼聽證會上定義。 專利侵權案件通常取決於法院喺马克曼聽證會上如何解釋專利索賠。  說明書、圖紙和起訴歷史都係用嚟解釋專利主張嘅证据。 呢啲主張係由具有普通藝術技能嘅人嘅角度解釋嘅( PHOSITA )。  PHOSITA係一個熟悉本發明相關技術嘅假設者。  PHOSITA不僅在爭議術語出現嘅特定索賠範圍內,而且喺成個專利(包括規範)中,被視為閱讀索賠術語。

索賠期限嘅最終構建係審查嘅一個法律問題,而地區法院作出的基本事實決定則因明顯錯誤而進行審查。

SPEX技術公司訴西方數字公司,2020-1283年( C.A.F..C 2021年)係未發現專利侵權嘅案件,因為被告使用手段完成規範中未引用嘅任務。

原告擁有美國第6,088,802號專利,題為”具有集成安全功能的外圍設備”。    該專利披露了一個設備,如便攜式硬盤驅動器,它對自身與電腦之間傳輸嘅數據執行安全操作。  專利嘅新方面係外圍設備執行嘅安全功能由主機透明。  原告以侵犯为802專利罪起訴被告。

該案嘅主要焦點係索賠1中嘅桎梏調解手段并限制和索賠6中嘅桎梏提供桎梏限制如何援引35美國.C第112項。

地區法院裁定,呢啲條款喺35美金以下係無限期嘅.C第112条,冇合理嘅陪審團能夠認定被告的被告產品受到侵犯,因為原告無法指出單一嘅等效結構,而是揀咗分散喺被告產品中嘅各種單個組件。  被告隨後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指出,”根據35項美國.C第112条( b )項和( f )項,如果具有藝術普通技能嘅人無法識別規範中嘅結構並將之與索賠中嘅相應功能聯繫起身,則手段加功能條款係無限期嘅。  關於”調解手段”,聯邦巡迴法院確認咗地區法院嘅裁決。  關於”提供手段”,聯邦巡迴法院推翻咗地區法院關於無限期嘅裁決,因為’802專利規範加上原告專家證人證詞嘅未經反駁嘅證詞,規範和索賠職能之間建立了聯繫緊。  然而,聯邦巡迴法庭似乎表明,如果有專家證詞支持被告,決定都會得到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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