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期索賠會令專利無效。 PACIFIC COAST訴CERTAINTEED
無限期索賠會令專利無效。 PACIFIC COAST訴CERTAINTEED
專利係授予發明人發明嘅一套專有權。 授予專利嘅公共政策係鼓勵知識共享。 申請並獲得專利的發明者因與公眾分享知識而得到獎勵。 發明者喺有限嘅時間內獲得對發明嘅壟斷。 作為對壟斷發明者換取嘅,佢哋必須向公眾傳授有關發明嘅所有細節。
專利係一個複雜嘅文件,有幾個不同嘅部分。 專利嘅主張就好似地圖上嘅屬性綫。 發明嘅元素可以喺專利嘅規範部分描述,但如果呢啲元素唔聲稱,咁專利唔包括呢啲元素。 所有專利規格應以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作為結論,特別是指出並明確主張發明人或共同發明人視為發明的物項。 35 U.S.C.§112 ( b )。 索賠語言必須徜徉明確桎梏,以符合35 U.S.C. 112 ( b )。
專利要求如果未能以合理嘅塙定性將本領域具有普通技能嘅人告知本發明嘅範圍,則該專利要求係無限期嘅。 合理嘅塙定性唔需要絕對嘅或數學上嘅精度。 然而,判例先例發現,当有不止一種方法嚟測量物理特徵,並且專利規範冇披露發明人嘅測量方式時,專利要求係無限期嘅。 呢項權利要求嘅明確性語言嘅主要目的係確保索賠嘅範圍明確,以便公眾了解何為侵犯專利嘅界限。
通常,当專利申請無限期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拒絕發佈專利。 發明人必須修改專利申請,以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滿足啟用要求。 但有時,美國專利商標局漏掉了一些東西,專利的頒發沒有達到35 U.S.C. 112〔b〕的確定要求。
太平洋海岸建築產品公司訴《特定吉普蘇姆公司》(C.A.F.C.2020)號,是專利因索賠不符合美國《國際專利法》第112(b)號要求的”確定”要求而無效的一個例子。
本案的原告擁有美國專利號9,388,568〔568專利〕,該專利針對具有改進的骨折特性的聲學隔音材料。 并568專利中嘅第21項係針對具有为評分彈性強度桎梏嘅乾牆結構,其为結構每1/2英寸厚度約22磅徜徉。 原告以侵犯專利罪起訴被告。
地區法院認為,有多種方法可以衡量”評分彈性強度”,而且該規範缺乏關於選擇使用哪種測量方法的指導,使索賠21具有不確定性。 原告對地區法院嘅索賠令提出上訴,該命令認為,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为有彈性力量为嘅索賠期限係無限期嘅。
聯邦巡迴法院冇發現地區法院嘅明顯錯誤,並確認了裁決。 聯邦巡迴法庭指出,這些索賠背誦了”評分彈性強度”的特定值,即”每1/2英寸厚度約22磅”,但索賠和規格無法解釋該值代表什麼或如何一致和可重複地測量這一新特性。 由于該專利未能解釋應如何測量”評分彈性強度”,並且由于熟練的工匠沒有合理的確定性來計算”評分彈性強度”,聯邦巡迴法院同意,根據35 U.S.C.112(b)項,該主張是無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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