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的浪潮可能會回流到作者身上。
版權的浪潮可能會回流到作者身上。
版權係授予新作品的創作者嘅一套專有權。 美國版權法保護固定在任何有形表達媒介中嘅原創作者作品。 《美國法典》第17章第102節作者詞包括藝術家、攝影師、電影製作人、音樂家和其他各種創造性的職業。 當作品以有形嘅媒介固定落嚟, 即作品以某種永久的方式記錄、記錄或保存落嚟, 版權就得到了保護。
註冊可以加強作者對作品的權利要求並獲得額外的權利, 但版權授權取決啱固定作品。 版權賦予版權人複製、發行、表演、展示、傳播和製作基於原作嘅衍生作品的專有權。 如果版權所有者以外嘅人未經授權行使其中一項權利, 則可視為侵犯版權。 版權所有者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來解決版權侵權問題。
權利人可以請求法院發佈禁止侵權行為的禁令, 並要求賠償已經發生的侵權行為的經濟損失。 版權係知識產權嘅主要形式之一。 任何財產噉, 版權都可以購買、出售或許可。 版權的出售被稱為頂, 因為作者將其權利轉讓給另一方。
不過, 版權不同於其他作品嘅財產, 原作者可以終止版權轉讓。 美國法典第17作第203節規定了作者終止頂嘅權利。 該法規的內容如下: 除了單位作品, 作者於1978年1月1日或之後授予的專有權或非獨占性嘅版權轉讓或許可或版權下的任何權利, 可以根據作者嘅意願中止…… 美國法典第17作第203節 (A)。 要終止一項頂, 作者必須遵守幾個條件。 作者必須喺頂後35年內通知受讓人。 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必須註明終止日期, 並喺終止日期之前向版權局備案。 就算發件人同受讓人之間有相反的協議, 都可以終止合同。 美國法典第17作第203節 (A)。
終止通知嘅時間係關鍵, 所以最好同有經驗嘅版權律師一起回顧所有嘅日期。 這項法規背後嘅公共政策係, 創作者通常喺差嘅財務狀況下開始他們的職業生涯。 新作者通常好樂意出售一本書, 以至於他們以極低的價格出售自己的版權。
《美國法典》第17章第203節賦予創作者收回作品的權利, 並重新談判以達成更好嘅協議。 版權法嘅一部分正變得越來越重要, 因為它適用於越嚟越多嘅作品。 好多受歡迎嘅電影都係根據書改編的。 電影嘅趨勢係重新啟動電影系列, 為新一代更新老電影。 D 書同劇本嘅原作者而家試圖重現他們的作品。 《誰陷害了兔子罗杰》、《黑色星期五》同《終結者》的作者都已向帶來原著嘅電影公司發出了終止通知。
如果两位作者成功左, 可能會比其他電影公司一個機會, 為原著作者提供更加有吸引力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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