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玩具製造商被指控侵犯威士忌商標。 VIP v. JACK DANIELS

狗玩具製造商被指控侵犯威士忌商標。 VIP v. JACK DANIELS
商標灋通過阻止其他企業採用與另一家企業的品牌 “令人困惑地相似” 的名稱或幑標嚟保護企業的商業身份或品牌。 傳統上, 商標被視為一種符號、詞語或短語, 但企業用來為其商品打去品牌的任何內容都有資格獲得商標保護。 在美國, 嘜所有者可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註冊其商標, 以加強與商標相關的權利。 但是, 嘜頭所有者無需注冊商標即可對商標主張優先權。 第一个使用商標嚟品牌商品的企業被視為嘜頭嘅高級用戶。 商標的後續用戶被視為初級用戶。 如果初級用戶對產品進行品牌品牌, 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初級用戶產品與高級用戶產品, 則可視為商標侵權。
授予嘜所有者的權利相對廣泛, 不過有 D 限制。 一般來說, 根據《兰哈姆法》提出的商標侵權索賠受混淆可能性測試的約束, 要測試旨在
在公眾的言論自由和商標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混淆的可能性測試要求原告擁有有效、可保護的商標, 被告使用商標可能會導致混淆。
然而, 當藝術表達出現問題時, 一般混淆測試 “未能充分說明公眾對言論自由的興趣。 為咗平衡公眾利益, 法院認為, 《兰汉姆法》只適用於錶現力作品, 如果原告在羅傑斯訴格里马尔迪案 (875 f.2d 994) (2d cir.1989) 中規定的測試中確定了兩項要求之一。 羅傑斯要求原告證明被告使用商標一係係 (1) “與底層作品在藝術上無關”, 一係係 (2) “明確誤導消費者對作品的來源或內容”。
vip 產品 v. jack daniel ‘ s properties, 18-16012 (第 9 cir 2020) 係一個案例, 將羅傑斯測試適用於狗玩具製造商同一家酒類公司之間嘅商標糾紛。
vip 產品銷售 “爛斯帕尼尔斯傻尖叫器” 狗玩具, 係複製喺上面嘅左邊。 呢個玩具就好似杰克·丹尼尔嘅舊7号黑 label 田納西威士忌, 在右邊複製。 玩具有鬆嘅, 與狗有關的改變。 例如, “杰克·丹尼尔” 嘅名被替換為 “爛爱斯宾奴”, “老 7号” 改為 “老 2号”, 酒精含量描述為 “43%poo vol 前” 和 “100%smelly”。 在杰克·丹尼尔的地產公司 (“jdpi”) 要求 vip 停止銷售玩具之後, 咗 vip 提起訴訟, 要求聲明該玩具冇侵犯 jdpi 的商標權, 抑或另一種聲明, 即杰克·丹尼尔的貿易服裝同樽設計無權獲得商標保護。 jdpi 反訴, 主張商標侵權同開。 地區法院對交叉動議進行即決判決並進行為期四天的審判之後, 認定支持 jdpi, 並發佈了永久禁令, 禁止 vip 製造同銷售 bad spaniels 玩具。 vip 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地區法院嘅裁決。
第九巡迴賽嘅結論係, 壞斯帕尼尔狗玩具係一個錶現力嘅作品。 由于 bad spaniels 係一個錶現力嘅作品, 喺地區法院發現商標侵權時犯了錯誤, 冇首先要求 jdpi 滿足羅傑斯的兩個爪子中至少一個。 根據裁決, 第九巡迴法庭撤銷了地區法院對商標侵權的裁決和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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