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製造商為專利轉型而展開鬥爭。 choirock 訴 spin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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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授予之後, 它也不能免受攻擊。 部分間審查係喺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進行的一項試驗程序, 旨在審查專利中一項或多項權利要求是否可專利, 其依據是根據第102或103条可以提出的理由, 而且只能根據由專利或印刷出版物組成的現有技術。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 發明人同專利審查員會盡力考慮所有相關的先騐, 但有時相關的現有技術被忽略。 如果公眾發現一件現有技術, 預期已授予嘅專利, 佢哋可以要求對專利進行部分間審查。 部分間審查可能導致專利的部分或全部權利主張無效。
部門間審查中嘅舉證責任由發起審查的人承擔。 如果請願人表現出喺表現出預期或明顯性嘅合理可能性時, 將開始進行分期審查。 如果同意分置審查, 申請人必須以大量證據證明被質疑的專利嘅主張不可申請專利。 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決定申請人是否履行了責任。
如果請願人或被申請人對理事會的決定提出上訴, 將審查理事會的決定, 看其是否得到實質性證據的支持。 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審理委員會嘅上訴, 如果委員會的決定得到大量證據的支持, 法院唔會替代其意見。 係法院的常見做法, 原法院審查事實並適用法律。 上訴法院審查記錄, 睇證據是否足以支持事實調查結果, 法律的適用正確, 但案件事實唔再受到審查。
choirock 內容 co.v. spin master, ltd. 2019-1335 (c.a.f.c. 2020) 話明一個案例, 其中委員會的事實調查結果被發現有實質性證據支持。
本案的被告擁有美國專利號 7,306,504, 該專利適用於一種可轉換嘅玩具, 可打開 并接近揭示和隱藏一個雕像。 2016年, 請願要求各部分人審查 ‘ 504 專利的所有權利要求, 聲稱有若干理由唔可以申請專利。 第一種係日本專利出版物的英文譯本。 S60_128693 到丸山 (“丸山 ‘ 693”)。 丸山 ‘ 693 揭示了它所講嘅 “改變形狀的玩具”。 玩具由一個圖形組成, 如動物或機械人嘅雕像, 當玩具處於封閉位置時, 可以隱藏。 第二个現有技術參考係美國外觀設計專利號287,258 至丸山 (“丸山 ‘ 258”)。 丸山 ‘ 258 還透露了數字, 說明一個玩具機械人, 可以重新配置為一個波。 第三个先前技術參考係美國專利號 4,516,948 obara。 obara 專利披露了一個玩具機械人, 可以重新配置為拖拉機拖車。
同意分批審查, 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發現, 丸山 ‘ 693 預期 504專利中5同6。 審計委員會認為, 請願人未能證明 ‘ 504号專利的其餘權利要求係先前第2条所預期嘅。 請願人就委員會的決定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認為冇理由擾亂委員會的調查結果。 關於丸山 ‘ 258 obara 同以前嘅技術, 聯邦巡迴法院指出, 請願人指出了幾個特性, 預期 ‘ 504 專利。 理事會在其決定中詳細說明了這些功能同 ‘ 504 專利的不同程度。 聯邦巡迴法院嘅結論係, 大量證據支持委員會的結論, 即請願人冇證明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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