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發明家同美國專利商標局打交時會發生咩? gilbert p. hyatt

當一個發明家同美國專利商標局打交時會發生咩? gilbert p. hyatt

專利係政府授予發明人組專有權利。  在美國, 頒發專利嘅機構係美國專利商標局。  為獲得專利, 發明者必須提交專利申請, 證明本發明符合美國專利法規定的所有要求。

發明專利成日係成長為有利可圖嘅公司嘅種子。  專利不能保證財務上的成功, 但經常嘅財務成功是基於專利的。  經驗豐富嘅發明家經常會提交更多嘅專利, 試圖重複令其繁榮嘅過程。  發明者利用佢哋由先前專利申請中獲得的知識來優化新的專利申請。  有時做野好 D, 其他時間佢可能會導致頭疼的發明者和美國專利和商標局。

一個例子, 涉及一個發明家邊個已經推動專利申請過程嘅限制係吉尔伯特 p.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 2017-1722 (c.a.f. c. 2018)。  呢個案件涉及一個發明家, 吉尔伯特凯悅, 佢嘅非正統專利申請。  凱悅先生被命名為早期微處理器專利嘅發明者, 使他成為一個非常富有的人。  在他的早期成功之後, 凱悅先生在1995年6月8日之前提交了超過400項專利申請。 由于凯悦先生好多修正案, 呢啲待決申請中約有 11.5万个 claim, 截至2015年8月。 呢啲應用程序中每一個都採用了引用同 claim 優先權, 好多之前提交的應用程序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代初。 在 2012年10月, 專利局專門為十二全職專利審查員完成審查凱悅先生申請的唯一任務。 到 2015年, 該數字已增至十四。

凱悅先生提交這些複雜專利申請的動機未在法庭文件中討論過, 但可以推斷出他試圖獲得任何佢可能可能嘅專利, 而唔係一個分立嘅發明。  呢種策略通常係唔贊成的。

由于專利申請被駁回, 凱悅先生就向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專利審查員對申請人申訴的答覆提交之後, 上訴開始。  但專利審查員沒有截止日期提出上訴。  凱悅先生嘅上訴在未得到專利審查員答覆嘅情況下被有效地置於黑洞中。  在 2013年, 美國專利商標局發佈了一系列正式嘅辦公室行動, 稱為 “要求”, 旨在加快同凱悅先生索賠的審查。  美國專利商標局指示凱悅先生將其專利申請限制喺每個申請中 600个 claim, 以確定每個索賠的優先權日期同個個 claim 嘅披露部分。 呢啲要求喺到步之後, 美國專利商標局根據專利審查程序第1207.04 條的手冊重新開放咗80嘅凱悅先生專利嘅起訴。  開放基本上要求凱悅先生再次提出番佢之前已經提出嘅所有答案。  凱悅先生提交了一項規則請願書, 規定專利審查程序1207.04 章已撤銷。  美國專利商標局拒絕撤銷規定。

然後, 凱悅先生在美國內華達州區法院提起訴訟, 以獲得1207.04 節的撤銷。  地區法院駁回了聲稱它沒有管轄權的案件。  凱悅先生隨後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以不同嘅理由為美國專利和商標局搵到, 但同地區法庭的結果相同。

由案例中可以學到嘅主要教訓係, 美國專利商標局就法規問題進行辯論不是獲得專利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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