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的新聞文章導致版權侵權 claim 番。 gattoni訴microsoft
發佈的新聞文章導致版權侵權 claim 番。 gattoni訴microsoft
版權法保護原創嘅表達作品, 如書籍、音樂、電影同相。 版權係授予原創作品創作者嘅一套排他性權利。 著作權人被授予根據原稿複製、發行、展示、執行、傳輸和製作衍生作品嘅專有權利。 如果有人未經授權行使呢啲專有權之一, 則構成侵犯版權。 版權所有者可以通過提起訴訟嚟阻止侵權並獲得金錢賠償嚟回應版權侵權。 然而, 美國版權法授予的權利有一定的侷限性。 美國版權法的一個限制被稱為合理使用。 版權侵權訴訟中被告可以聲稱其對受版權保護作品嘅使用受合理使用的保護, 唔承擔侵犯版權嘅責任。
當法院對侵犯版權 claim 提出合理使用抗辯時, 法院會分析四個因素。 四個因素係: (1) 使用的目的和性質, (2) 受版權保護作品嘅性質, (3) 所取部分嘅數量同數量, 以及 (4) 使用對潛在市場嘅影響。
傳統上, 合理使用為新聞機構提供了一些保護, 使其免受侵犯版權的指控, 然而, 版權法的模糊性以及新聞與娛樂之間的模糊界限使得人們更難判斷新聞機構何時會受到合理使用辯護嘅保護。
說明新聞機構未經許可使用受版權保護相嗰陣行過嘅細綫案例係 matilde gattoni, 訴 microsoft corp,1:20-cv-3909 (s.d.ny 2020)。 本案的原告係一位專業攝影師, 拍攝了中國幾家領導葡萄酒行業嘅女性嘅相。
被告是一間跨國軟件公司, 銷售微軟視窗, 並設有多傢子公司。 其中一家子公司 msn 運營着一家發布新聞同娛樂文嘅網站。 2020年1月, 原告共同為《華盛頓郵報》撰寫了一篇文章, 其中包括佢拍攝嘅照片。 呢篇文章既標題係 “呢 D 係領導中國葡萄酒革命嘅女性。
被告重新發表咗篇文章, 包括相, 大概係喺《華盛頓郵報》的許可下。 然而, 在文章發表之前番, 冇徵求原告嘅意見。 原告隨後就被告重新發佈照片而提出侵犯版權的訴訟。
《華盛頓郵報》如何發佈原告相并授權文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重新發佈, 以重新發佈文章中包含的相, 一 D 完全唔係咩秘密。 被告對版權侵權索賠有 D 合理嘅抗辯, 包括合理使用同默示許可。 如果提出投訴, 我哋就等待並查看被告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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