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算法的改進是否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kpn 訴 gemalto

系算法的改進是否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kpn 訴 gemalto

專利還授予發明一套新嘅、有用嘅人、唔明顯嘅發明的專有權。  在美國, 發明人通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獲得專利。  專利申請由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查員審查, 如果專利申請符合所有要求, 發明人將獲得發明專利。  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的專有權。

即使授予專利, 它仍然可以失效。  本發明所涉及嘅主題事項係專利可以失效的理由之一。  任何新嘅同有用嘅工藝、機器、製造或物質組成, 或其任何新嘅同有用嘅改進都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第35个 u.s.c. 101 專利資格標嘅物都有啲司法上創造的例外, 即自然灋則、物理現象和抽象思想。  如果法院先例變咗呢啲司法上產生的例外嘅定義, 過去授予的專利可被視為無效。

電腦軟件是否有資格申請專利保護是一個不斷發展的問題。  電腦軟件通常採用算法, 可以被視為一個抽象的想法, 並應用這些算法來執行任務。  1968年4月23日, 美國第一個電腦軟件專利獲得專利。  自那時以來, 合格標嘅物嘅定義發生重大變化, 首先擴大並縮小了被認為符合專利範圍嘅定義。  alice corp. pty. pty. ltd. 訴 cls bank int ‘ l, 573 u. s. 208 (2014) 闡明了本測試, 以確定電腦軟件是否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alice 測試嘅第一步係確定專利的主張是否指向唔符合專利條件嘅概念, 如抽象概念。  如果第一步為真, 則每個專利申請分別同 “作為有序組合” 進行審查, 以確定附加要素是否 “就 claim 嘅性質” 轉化為符合專利條件嘅申請。  可能係一個難以把握嘅概念。

koninklijke kpn n.v. 訴 gemalto m2m gmbh,2018-1863 (c.a.f.c. 2019), 係一個案例, 它涉及電腦軟件是否只是一個抽象的概念。  本案的原告擁有美國專利號 6,212,662 (‘ 662 專利)。  該專利涉及動態生成用于數據傳輸的 “檢查數據”。  檢查數據用於確認接收嘅數據同最初傳輸的數據相同。  該專利喺生成支票數據之前嘅方法中發現了一個問題, 令損壞的數據被接受為準確, 並提出了生成檢查數據嘅新方法, 從而解決了問題。  原告起訴被告侵犯了 ‘ 662 專利。

被告聲稱, ‘ 662 專利嘅主張不符合美國法典第35章第101条的資格, 因此請求即決判決。 地區法院批准了被告對所有四項 claim 嘅動議, 認為呢啲 claim 僅背誦抽象數據操縱操作, 如 “重新排序數據和生成其他數據”。 地區法院解釋說, ‘ 662 專利的主張是抽象的, 因為它們 “冇說明數據如何重新排序, 如何使用重新排序的數據, 如何生成額外的數據, 如何使用其他數據, 甚至說任何數據都係傳輸嘅。   原告就地區法院嘅裁決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推翻了地區法院嘅裁決。  聯邦巡迴法院發現, 662 專利嘅主張唔係淨係針對數據操縱的抽象概念, 而是被定向到改進嘅支票數據生成裝置, 令數據傳輸錯誤檢測系統可以檢測以前技術系統無法檢測的特定類型的錯誤。   聯邦巡迴法院嘅結論係, 662号專利嘅主張符合專利條件, 因為佢哋係針對現有技術流程的非抽象改進而提出的。

如果你對本博客嘅作者有疑問或意見, 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