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會侵犯專利權嗎? realzoom 專利

網站會侵犯專利權嗎? realzoom 專利

專利係對符合一定條件的發明創造嘅發明人授予的一系列專有權。 在美國獲得專利嘅發明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出專利申請。 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查員會審查專利申請, 如果專利審查員認為該發明係新穎、實用且非顯而易見的, 咁發明者將被授予該發明的專利。 專利賦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該發明的專有權。 如果專利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試圖行使呢啲專有權中嘅一項, 則可視為專利侵權。

專利權人可以通過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嚟對抗專利侵權。 計算機及其上運行的軟件比專利法提出了獨特的挑戰。 在專利法的制定過程中, 若發明人能夠證明該發明能在特定的條件下產生功能, 美國專利商標局有義務授予發明人項專利。 為咗防止美國專利商標局以任意的主觀理由駁回專利申請, 有幾個客觀的測試可以用於衡量如何駁回專利申請。 這些測試一定有證據支持。

如果專利審查員在專利申請過程中不能發現支持否決專利決定嘅證據, 美國專利商標局有義務授予該專利。 顯而易見性係一項發明要獲得專利一定要通過嘅測試之一。 專利顯而易見性係指如果項發明對專家或公眾來說是顯而易見的, 那麼它就不能獲得專利。 睇黎似乎係一個簡單的測試, 但當一項發明的技術還處於早期階段時, 要找到支持專利被否決嘅證據係好有挑戰性嘅。 專利審查員不能簡單地斷定一項發明是顯而易見的, 專利審查員必須找到書面證據來支持顯而易見性的判斷。

由于專利審查員搵唔到足夠嘅證據嚟證明一項發明是顯而易見的, 好多喺公眾看來顯而易見的發明都被批准了。 對於與軟件和網站相關的專利通常會出現上述情況, 因為係一個相對較新的行業。

關於如何編寫軟件程序以及軟件可以執行的功能, 有大量嘅信息, 但係呢啲信息並不總是提供足夠嘅證據嚟支持同顯而易見性的判斷。 realzoom et al. v. williams-sonoma et al., 5:19-cv-00064 (e.d.tx 2019) 案中, 原告擁有網站功能的專利, 即放大顯示畀用戶嘅圖。 如果你試過喺網上購物過, 好可能你使用過一個具有呢個功能嘅網站。 該專利聲稱, 點擊一個小圖像, 可以創建第二个更加大嘅裁剪圖像, 通過在原始小圖像周圍移動鼠標光標嚟操作。 你是否知道如何編寫電腦軟件嚟執行功能無關緊要, 因為本發明係基於鼠標光標位置放大嘅圖像上移動緊嘅功能, 而唔係基於底層電腦程序。

對許多人來說, 這項發明似乎是顯而易見的。 本案的被告是一間在線零售商, 其網站具有圖像縮放功能。 原告於2019年對被告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原告仲同其他7家在線零售商提起了幾乎相同的訴訟。

其他至少4起訴訟在開庭前已結案。 本案的關鍵在於被告是否可以展示 A) 其網站圖像縮放功能冇侵犯原告的專利或者 B) 原告的專利因某種原因無效。

與專利侵權訴訟相關的訴訟費用係相當可觀的, 要睇原告願意支付的和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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