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發明人可能會導致現有技術問題。 duncan 訴 ips
聯合發明人可能會導致現有技術問題。 duncan 訴 ips
專利係政府授予發明人嘅一套專有權。 發明人可以通過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喺美國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要獲得批准, 專利申請中描述嘅發明一定係新嘅、有用嘅、唔明顯嘅。 專利是否明顯取決於現有技術。 先騐藝術係熟悉同發明有關嘅技術嘅人所擁有的知識。 其他專利同研究論文係可用作現有技術的印刷出版物類型。 當現有技術披露發明或足夠多嘅發明時, 發明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 也是不可申請的, 在該領域具有普通技能嘅人會認為該發明是顯而易見的。 當美國專利商標局審查專利申請時, 專利審查員會儘可能多地審查現有技術, 並肯定發明是否顯而易見。 如果專利審查員發現導致專利審查員相信發明是顯而易見的現有技術, 發明者將有機會解釋佢哋嘅發明係點唔明顯嘅。 如果發明人可以將其發明與現有技術區分開來, 使專利審查員滿意, 並且要發明符合專利的所有其他要求, 則將授予專利申請。 然而, 即使在專利被授予之後, 第三方仍然可以喺國際黨派審查中提出新的現有技術, 以表明項發明是顯而易見的, 不可申請專利。
有一個小的例外, 明顯允許發明人創造嘅現有技術被用嚟對付發明人。 如果 “發明係喺專利申請個人發明之前喺美國提交的另一項專利上所描述的, 則根據 35 u. s. c.§102 (e), 一項專利係預期嘅。
法規對 “由他人” 嘅提及係指授予同一發明實體嘅專利不能符合 102 (e) 現有技術嘅條件。
問題就變成了, 乜嘢係相同嘅發明實體? 今日嘅技術係複雜嘅, 往往需要好多人嘅技能, 才能把一個想法變成一個產品。 專利法承認, 好多人可能為一項發明做出貢獻, 並授予呢啲人喺一項專利上嘅聯合發明人地位。 聯合發明者被認為係相同嘅發明實體。 但是, 當發明者改變佢哋同邊個合作時, 佢哋以前嘅專利會成為現有嘅技術呀?
個說明聯合庫存如何造成現有技術問題嘅案例係: duncpark 停車場技術, inc., v ips group, inc, 2018-1205 (c. A. f. c. 2018)。 ips 集團生產接受信用卡付款的泊車計價器。 ips 由首蓆執行官 daveking 和首席技術官亚历山大·施瓦茨管理。 ips 擁有兩項接受信用卡嘅泊車計價器專利, 美國專利 8, 559, 054 項於2006年申請, 2008年提交, 2008年提交, 2010年頒發。 ‘ 05 54 專利命名國王和施瓦茨作為發明者, ‘ 310 命名之王, 同另外三個發明者。 ‘ 310 同 ‘ ‘ 54 專利係類似嘅, 但冇相同的規格。 邓肯製造接受信用卡嘅包裝咪錶, ips 起訴邓肯侵犯了301同 ‘ 054 專利。 邓肯成立了 inter partes reivew, 認為054專利令301專利變得顯而易見。
ips 為其喺 inter partes reivew 嘅專利進行了辯護, 稱 ‘ 054 專利嘅預期部分完全係 king 嘅發明, 而唔係 35 u. s. c. § 102 (e) 下的 “另一個” 發明, 因此不能作為現有技術適用於310項專利 claim。 專利上訴委員會同意 ips 嘅意見。 邓肯就裁決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認為, ‘ 054 專利預計 ‘ 310 專利。 聯邦巡迴法院指出, 授予同一發明實體嘅專利不能符合 102 (e) 現有技術嘅條件。 然而, 由於兩項專利上嘅指定發明者係唔同嘅, 發明係由不同嘅發明實體創造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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