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試驗電腦分析專利申請被駁回。 IN RE: ROSENBERG
臨床試驗電腦分析專利申請被駁回。 IN RE: ROSENBERG
專利還授予新發明發明人一套專有權利。 要在美國獲得專利, 發明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專利申請。 專利申請必須詳細描述本發明, 並可以主張本發明嘅方面係新嘅、有用嘅、唔明顯嘅。 當專利申請證明所有可專利性要求都得到滿足時, 美國專利商標局會批准申請。 專利授予其所有者喺美國製造、使用、銷售和進口發明嘅獨家權利。 如果有人在未經專利所有者授權嘅情況下行使呢啲專有權之一, 可視為專利侵權。
幾類不同類別嘅發明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35美國法典第101條規定, 任何人如果 “發明或發現任何新的、有用的物質工藝、機器、製造或組合, 或任何新嘅同有用嘅改進, 都可獲得專利。 軟件可被視為電腦實現的過程, 在某些情況下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電腦軟件是否有資格成為專利保護的主體是一個不斷演變的問題。 電腦軟件通常採用算法, 可被視為一個抽象的想法, 並應用這些算法來執行任務。 1968年4月23日, 美國首次獲得電腦軟件專利。 自那時以來, 合格標嘅物嘅定義發生重大變化, 先是擴大, 然後縮小認為符合專利條件的定義。 alice corp. pty. ltd. 訴 cls bank int ‘ l, 573 美國 208 (2014) 闡明了本測試, 以確定電腦軟件是否有資格獲得專利保護。 alice 測試嘅第一步係確定專利的聲稱是否指向唔符合專利嘅概念, 就好似抽象嘅概念一樣。 如果第一步為 true, 則對每項專利申請進行單獨同 “有序組合” 審查, 以確定附加要素是否 “就 claim 嘅性質” 轉換為符合專利資格的申請。 了解愛麗絲測試的應用方式可能難以掌握, 因此研究案例先例係有幫助嘅。
在 re: Michael j. rosenberg, 2019-2251 (c.a.f.c. 2020) 係電腦軟件專利申請未通過合格主題測試嘅情況。
本案始於2012年由迈克尔·罗森博格提交的第12/102,992 號專利申請。 ‘ 992 應用程序描述了一種方法和系統, 用於收集有關臨床試驗的性能相關數據, 分析該數據, 並報告是否應根據對臨床試驗進行審查而對臨床試驗進行任何調整。
收集嘅數據。 專利申請中描述嘅發明涉及在醫療領域和其他管理系統中進行臨床試驗, 提供完全集成的能力嚟處理好多收集、分析和報告功能。
專利審查員駁回了所有未決索賠, 但抽象的想法除外, 第101条, 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確認駁回。 委員會發現, 發明執行了收集和分析數據的抽象過程, 使用通用計算機執行呢啲過程並不構成一個創造性的概念。 儸森愽格隨後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聯邦巡迴法院確認咗委員會嘅決定。 聯邦巡迴法庭認為, 聲稱改進
在電腦上應用抽象概念所固有的速度或效率唔足以令專利 claim 符合改進條件。 由于本發明係針對一個抽象概念的, 並且由于本發明未有披露常規電腦組件以外的任何嘢嚟執行抽象的想法, 因此該發明冇透過 alice 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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