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操縱價格嘅經銷商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3M v. PERFORMANCE SUPPLY

被控操縱價格嘅經銷商提起商標侵權訴訟。 3M v. PERFORMANCE SUPPLY

嘜係商品或服務的生產者用嚟區分其產品喺市場上嘅嘢。 傳統上, 商標被視為一個詞短語或符號, 但任何有助於同生產產品嘅消費者都可以獲得商標保護。 商標灋授予商標使用者防止他人以可能導致消費者混淆的方式使用商標嘅權利。 如果商標品牌產品的所有者以外嘅人以導致消費者對生產該產品嘅公司嘅身份感到困惑, 則可視為商標侵權。 商標所有人可以通過禁令提起訴訟, 以阻止商標侵權, 並為已發生的商標侵權獲得金錢賠償。

美國商標灋賦予商標所有人打擊商標侵權的權利, 但係權利有一定嘅限制。 嘜所有者享有的權利的限制之一係第一銷售原則。 第一銷售原則係指當產品進入商業流時, 嘜所有者對產品特定副本的控制結束。 根據第一銷售原則, 轉售品牌產品或宣傳該產品可用性嘅人可以使用原始生產商嘅嘜頭嚟準確識別其銷售的產品。 第一銷售原則適用, 即使產品本身被使用或翻新, 只要佢沒有實質性改變, 只要佢唔被歪曲為同佢唔同嘅嘢。

通常, 第一銷售原則被嘜所有者所針對的經銷商使用, 因為經銷商以低價轉售二手產品。 嘜所有者唔想喺市場上同自己嘅產品競爭。 然而, 在稀缺時期, 當價格不斷上漲, 一些經銷商試圖對同一產品收取過嘜所有者更多嘅使費。 對價格欺詐嘅彈會損害商標嘅聲譽, 就低於市場價格噉。

問題就變成了, 第一銷售原則是否適用於試圖定價嘅經銷商?

3m 公司, 訴性能 supply, llc, 1:20-cv-02949 (s.d.ny 2020) 係一個案例, 涉及經銷商試圖收取過嘜所有者高得多嘅價錢.

本案原告生產眾多行業領先的醫療保健產品同個人防護設備 (“ppe”), 包括原告嘅3m 牌子 n95 呼吸器。 為應對 covid-19 大流行, 對3m 牌子呼吸器的需求呈指數級增長, 3m 致力於尋求滿足需求, 同時保持呼吸器的定價公平。 由於 covid-19 疫情, 3m 冇提高3m 呼吸器的價錢。

被告還包括個人防護裝備在內的各種產品的分銷商。 2020年3月, 被告向纽约市全市採購辦公室發送了份正式報價, 提出以約4500万美元嘅总价銷售原告嘅3m 牌子 n95 呼吸器口罩数百万美元。 被告的報價比3m 嘅標價高出 500%-600%。 被告在正式報價中轉載了著名的3m 標記, 並附在它的技術規格表上, 突出原告著名嘅3m 標記。 被告還將原告嘅地址擺喺報價上, 並話報價以原告的接受為條件。 原告聲稱, 被告不是原告任何產品的授權分銷商。

當原告得知被告的活動時, 原告就聯邦和州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虛假關聯、虛假背書、虛假原產地名稱、商標開、虛假廣告以及欺騙行為和行為提出申訴添。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被告是否實際轉售原告生產嘅產品。 如果被告銷售正版3m 牌 n95 呼吸器口罩, 原告好難辯稱商標侵權已經發生。 然而, 被告過高嘅價格仍可能造成商標開, 因為在全球大流行期間 (特別係 covid-19) 的價格欺詐可能會削弱原告商標嘅聲譽。

從根本上說, 本案是關於原告保護其商標的良好名稱。 向公眾表明原告唔會容忍價格欺詐係首要目標, 勝訴是實現目標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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