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喺版權侵權案件中唔適用嘅主權豁免。 STAR v. THE WELSH GOVERNMENT
認定喺版權侵權案件中唔適用嘅主權豁免。 STAR v. THE WELSH GOVERNMENT
美國版權法授予新作品的創作者根據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複製、分發、執行、展示、傳輸和準備衍生作品的專屬權利。 創作者喺創作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時被授予版權。 版權可以喺美國版權局註冊, 以增強與其相關的權利, 但授予版權唔需要註冊。 如果版權所有者以外嘅人試圖行使版權法授予的專有權利之一, 則可以視為侵犯版權。 版權所有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 以禁止版權侵權, 並為已發生的侵權行為獲得金錢賠償。
在美國, 版權係影響訴訟結果嘅幾個法律概念之一。 另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係主權豁免。 主權豁免係政府不能被起訴的原則, 除非政府同意被起訴。 在版權侵權案件中, 聯邦政府已明確放棄其版權侵權訴訟的豁免權, 根據 28 usc 1498 (B), 但版權原告可以恢復的處罰是極其有限的. 州政府通常認為唔受侵犯版權的責任, 除非國家明確放棄豁免。
咁問題就變成了, 外國政府喺美國對侵犯版權的行為有主權豁免嗎? D 人可能會認為, 除非外國政府放棄豁免權, 否則它們會享有主權豁免。 《外國主權豁免法》 (“fsia”) 規定, “外國應唔受美國和各州法院的管轄”, 但須有若干例外。 28 U.S.C. § 1604. 這意味着在某些情況下, 主權豁免唔會給予外國政府。
pablo star ltd. 訴 welsh 政府案, 19-1262 (第 2 cir 2020) 係一個案例, 其中一個外國政府被美國法院認定對侵犯版權負有責任。
原告擁有威尔士詩人迪伦·托马斯和他的妻子凯特琳·麦克纳马拉的兩相嘅版權。 托马斯系20世纪50年代初系纽约市度過了大量時光, 1953年喺嗰度冧咗。 第一張照片, “剛結婚”, 拍攝了這對夫婦在1937年結婚之後嘅相; 第二个, “佩纳德”, 顯示佢哋玩球拍。 原告於2012年獲得照片版權並註冊了版權。
被告是威尔士政府, 聯郃王囯的一個政治區。 為咗促進威尔士嘅旅行, 被告贊助了一個旅遊系纽约市, 其中著名的威尔士居民, 包括迪伦托马斯。 被告發表了一個網站, 宣傳今次名為 “美國威尔士” 嘅旅行。 網頁上刊登了 “剛結婚” 嘅相。 所有啲材料都係喺原告在 “啱啱結婚” 和 “佩纳德” 嘅版權註冊之前製作的。
在審判時, 被告駁回了聲稱根據 fsia 享有主權豁免的申訴。 2019年3月29日, 地區法院駁回了駁回的動議。 被告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第二巡迴法庭確認了地區法院嘅判決。 第二巡迴法庭指出, 《外國主權豁免法》的例外情況之一是, 訴訟理由係基於外國喺美國進行嘅商業活動。 fsia 將 “商業活動” 定義為 “正常的商業行為或特定的商業交易或行為”。 第二巡迴法庭同意地區法院, 認為被告在紐約市推廣步行遊覽係商業行為。 呢種行為嘅目的係為政府促進旅遊業, 事實並無改變該行為的性質, 而其性質係典型嘅政府行為。 第二巡迴法庭將案件發回地區法院, 以便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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