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幾時變成侵犯版權? tarducci 訴 coates

靈感幾時變成侵犯版權? tarducci 訴 coates

版權係授予新藝術表現形式的創作者嘅組專有權。 在美國, 當藝術家喺有形媒介中修復其作品時, 藝術家將獲得版權。 這意味着當畫家畫幅畫時, 攝影師會影相, 或者歌手記錄佢哋嘅作品獲得版權嘅歌曲。 版權賦予藝術家根據原創作品複製、分發、表演、展示、傳輸和製作衍生作品的專屬權利。 如果版權所有者以外嘅人試圖行使呢啲可被視為侵犯版權的專有權之一。

版權法的一個重要方面係, 版權保護藝術家對一個想法的表達, 而唔係根本思想。 版權法一方面背後嘅公共政策係, 藝術家經常跟其他藝術家嗰度汲取靈感, 授予版權所有者對受版權保護作品所體現的思想的專有權利, 會對創作產生令人透心涼嘅影響。 這意味着, 畫樹畫嘅藝術家對其繪畫擁有版權, 但其他藝術家可以自由地創作自己的樹畫。

當畀版權保護的作品被複製時, 證明侵犯版權係微不足道嘅, 原告必須證明他或她擁有有效嘅版權, 並且被告實際複製了該作品。 當兩部作品相似, 但唔相同時, 就更難證明侵犯版權。 在這種情況下, 原告必須證明被告可以接觸到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而且兩部作品的相似性非常驚人或非常多, 因此這種相似性只能由複製引起, 而唔係透過巧合、獨立創作或先前的共同來源造成的。

tarducci 訴 coates,2020-cv-00069 (d.c.ri 2020), 係一個案例, 它取決於一件藝術品係咪淨係受到另一種作品嘅啟發, 仲係衍生作品。 本案的原告是一位藝術家, 他的作品曾出現喺畫廊、展覽和出版嘅藝術收藏中。 原告是藝術家幾十年, 她的作品以高價出售。 2016年, 原告製作咗8幅 48 “x 48” 主題畫作嘅協調收藏, 稱為 “地下細節”。 “樓層詳細信息” 系列中每一件作品都係美國版權註冊嘅主題。 作品的例子喺上面嘅左邊重現。

被告罗得岛州纽波特經營緊一間畫廊同舖, 喺嗰度佢出售藝術品和各種家居用品。 被告出售佢創作嘅藝術品以及其他藝術家創作嘅藝術品。

2018年夏天, 原告同被告討論左將 D 平原作品放在被告畫廊嘅可能性。 原告將作品委託給被告向潛在買家展示。 不久之後, 被告要求原告將作品帶走, 因為原告允許另一家藝術畫廊向潛在買家展示這些作品。 原告不久之後收回了原作。

隨後, 被告在被告畫廊出售兩幅題為 “經商成本” 的 48 “x48” 畫作。 作品的例子在右邊轉載。

原告於2020年2月提出申訴, 指控被告作品侵犯了原告的版權。 原告在訴狀中聲稱, 被告有機會查閱原告的工作, 被告的工作基本上相似。 原告還聲稱, 標題 “做生意的成本” 表明被告的侵權行為是故意的。

雖然被告的工作似乎與原告相似, 但將由陪審團決定相似性是否上升到 “基本相似” 的程度。

如果你對本博客嘅作者有疑問或意見, 請發送電子郵件至: 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