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飛行專利侵權 garmin 訴 uavionix
高飛行專利侵權 garmin 訴 uavionix
在專利方面, 航空業係一個令人費解嘅行業。 嚴格管制飛機部件嘅聯邦航空局。 獲得公眾使用的新飛機模型的過程比獲得汽車批准嘅嘢要困難得多。 由于好難獲得新的飛機設計批准, 係常見嘅飛機保持喺服務儘可能長嘅時間。 根據聯邦航空局嘅數據, 飛機喺美國嘅平均飛行年齡係12岁。 對於美國通用航空飛機來說, 係由人飛行的小型飛機, 平均年齡是35岁。 就一般航空飛機嘅平均年齡與手機平均壽命嘅4.5 年比較。 與專利有關嘅權利, 自最早申請提交之日起20年之後。
因為飛機嘅平均壽命好長, 所以為航空業開發項發明專利一定要深思熟慮。 航空硬件嘅長期壽命意味住專利所有者可能只喺專利到期前對每個客戶進行一次銷售, 而手機公司在專利到期前可能會做出四或更多的銷售。
當發明人完善一項新發明時, 可以通過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申請專利申請申請專利。 美國專利和商標局將審查一項專利申請, 以確定該項發明是否符合授予專利的標準。 審查專利申請的過程被稱為專利起訴。 如果本發明被確定為新嘅、有用且唔明顯嘅專利申請將被授予。 如果專利所有者以外其他人喺美國製造、使用或出售可被視為專利侵權嘅專利, 則該專利的所有者被授予在美國使用該專利的專有權利。
當聯邦航空局對其規定進行修改時, 通常會出現一系列專利申請, 以保護與規章變更有關嘅發明。 呢排聯邦航空管理法規嘅一個例子係自動相關的監視-廣播或廣告 B。 廣告-b 以新的精度水平傳輸平面的全局定位系統坐標。 通過將精確嘅機定位信息帶到空中交通管制員和其他飛機上, B 廣告為航空業帶來了急需的現代化, 特別是對於一般航空部門。 由於廣告嘅好處-b, 聯邦航空局就要求大多數飛機在2020年1月1日之前配備廣告。 呢項新規定意味著, 美國至少有10万架機必須配備新嘅技術嚟遵守呢啲規定。 係一個航空行業淘金熱潮。
garmin 國際公司訴 uavionix 有限公司, 9:18-cv-00112 (華盛頓特區 mt 2018) 係同新嘅廣告 B 規則相關的專利侵權案件。 garmin 係航空電子的領先製造商。 garmin 擁有美國8102301号專利, 它涉及一項發明, 使其相對易同平價的改造架老式機同廣告 B 設備。 garmin 聲稱, 佢同 uavionix 係過去嘅合作夥伴, 在合作過程中 uavionix 複製 garmin 的專利發明。 uavionix 同 garmin, 它有開發類似嘅廣告-b 設備, 係唔同嘅, 唔足以侵犯 garmin 嘅專利。 garmin 逆向工程 uavionix 嘅競爭設備, 並認為該設備仍然侵犯。
garmin 嘅投訴仔細概述了 uavionix 的設備如何運作, 並聲稱 uavionix 的設備侵犯了 claim 6 嘅 ‘ 301 專利, 但未有詳細說明如何侵犯 claim。 可能係一種起草風格嘅選擇, 但 garmin 可能令法院更容易理解佢哋嘅專利係點樣侵犯的, 提供了一個並排比較嘅專利 claim 嘅特點, 旁邊嘅 uavionix 嘅設備。 將是有趣的, 睇下 uavionix 點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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