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诉讼中个人管辖权的最低联系人测试。 maxchief 诉 wok
专利诉讼中个人管辖权的最低联系人测试。 maxchief 诉 wok
专利是授予发明发明人的一组专有权。 为了在美国获得专利, 发明人需要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 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专利申请, 以确定发明是否符合授予专利的要求。 如果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所有要求, 发明人将获得专利。 专利授予发明人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发明的专属权利。 如果专利所有人以外的人试图行使这些专属权利之一, 那可以被视为专利侵权。 专利所有人可以提起诉讼, 请求强制令, 停止专利侵权, 并对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进行金钱赔偿。
当专利所有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时, 无论其专利侵权案件有多严重, 都必须满足各种要求。 如果不符合这些要求, 在审查案件事实之前, 可以驳回有利于被告的专利侵权案件。 美国诉讼的一个基本方面是, 法院只有在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才能审理案件。 管辖权中的两个因素是标的物管辖权和个人管辖权。 关于标的物管辖权,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专利侵权案件拥有专属管辖权, 这意味着如果在州法院提起专利诉讼, 案件将被驳回。 个人管辖权更为复杂。
美国法院的属人管辖权是以《美国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为基础的。 法院是否对某人拥有属人管辖权的问题涉及法院对该人作出判决是否公平的问题。
最近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就我何时对涉及专利的案件行使个人管辖权的问题提供了一些指导, 该案件是 maxchief 投资有限公司, 诉 wok & pan, ind., inc., inc., 2018-1121 (c. a. f. c. 2018)。 这起案件涉及两家中国公司就折叠桌专利发生纠纷。本案中的被告在一种折叠桌上拥有多项专利。 被告起诉一家主要零售商, 该零售商在加州联邦法院以专利侵权为由出售原告制造的桌子。 零售商要求出售桌子的经销商梅科为案件辩护。 经销商随后要求原告在加州为此案辩护。
原告随后在经销商田纳西州的本国对被告提起单独诉讼。 原告要求田纳西州联邦地区法院宣布专利无效。 被告提出动议, 要求驳回田纳西州的案件, 因为田纳西州联邦地区法院对被告没有个人管辖权。 田纳西州地区法院同意被告的意见, 原告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该法院对涉及专利的上诉拥有管辖权。
联邦巡回法院适用其个人管辖权测试, 而不是审理田纳西州上诉的巡回法院, 因为该案的核心问题涉及专利法。 联邦巡回法院同意田纳西州地区法院的意见, 即田纳西州法院对被告 wok 没有属人管辖权。
联邦巡回法院认为, 被告必须与法院所在地国有足够的最低限度联系, 以满足正当程序。 最低接触调查涉及两个相关要求。首先, 被告必须有目的地将其行为指示在法院所在地国。 第二, 索赔必须产生于被告与法院的接触, 或与之有关。 联邦巡回法院过去认为, 在一个州发出执行通知足以满足最低接触要求。 在本案中, 被告在田纳西州没有进行这种接触。 在加州提起诉讼, 涉及总部设在田纳西州的经销商出售的商品, 并没有赋予田纳西州法院对专利所有人的个人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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