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商反击设计专利侵权指控。SHFM v. WIBN
专利权是授予符合一定标准的发明的发明人的一组专有权。实用专利是大多数人使用专利这个词时想到的。但是,制造物品的设计也可以受到设计专利的保护。
一种设计包括体现在或应用于制造物品中的视觉装饰特征。外观是外观的表现形式,外观专利申请的标的物可以是物品的外形或者形状,也可以是应用于物品的表面装饰,也可以是形态与表面装饰的结合。表面装饰的设计与所应用的物品是不可分割的,不能单独存在。它必须是一种明确的表面装饰图案,用于制造物品。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负责审查专利申请,并在申请人有权获得发明专利时授予专利权。专利法规定,对为制造物品发明新的、原装的外观设计的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只保护物品的外观,而不保护其结构或实用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通常被视为比实用专利更弱的保护形式,因为外观设计专利只保护物体的外观。然而,设计专利仍然授予其所有者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该设计的专有权。有时,设计专利的拥有者会过分热衷于保护他们的专利权。当一个外观设计专利所有人多次指控某人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所有人公开投诉所称的侵权行为时,这可能会给被告造成损害。当有人认为他们被错误地指控侵犯专利权时,他们可以提出宣告性判决。
山东鸿辉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诉尼斯有限责任公司案,2:19- tv -07347 (C.D.)CA 2019)是一个被指控侵犯专利权的公司请求非侵权的宣告性判决的例子。本案的原告是丝绒发卷的卖家,并通过电子商务网站零售这些产品。本案被告持有美国设计专利号。D851,833。原告和被告的产品示例均转载于上文。
被告多次声称原告的产品侵犯了被告的设计专利。原告内容为其产品不侵犯设计专利,并有权在美国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产品。2019年6月,被告向原告销售产品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发送了一份起诉书,指控原告侵犯专利权。由于被告的来信,该电子商务网站暂停了原告的scrunchie产品上市。
原告随后在加州联邦地区法院对被告提起诉讼。起诉书列举了被告产品和被告设计专利之间的一些差异。该诉讼要求法院声明原告的丝绒发卷不侵犯被告的设计专利,并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乍一看,被告似乎很难为自己辩护。被指控的产品与设计专利中描述的产品之间存在差异。我们只能等着看被告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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