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利润,商标侵权必须是故意的吗?ROMAG v. FOSSIL
商标是制造商用来标识产品来源的东西。传统意义上,商标是一般为单词、短语或符号,用来给产品贴标签,实际上也可以为特定颜色或气味进行商标保护。商标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劣质产品的侵害。商标所有人被授予商标专用权,以防止消费者混淆谁制造了产品。如果商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商标的方式造成消费者的困惑,则可被视为商标侵权。商标所有人可以提起诉讼,通过禁令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已经发生的商标侵权行为获得金钱赔偿。
由于美国的商标法是由州法、联邦法和各种法院判决所界定的,因此有时很难确定商标所有人可以获得多少金钱赔偿。《兰哈姆法》是一部联邦法律,它定义了什么被认为是商标侵权,以及可以给予商标所有者什么损害赔偿。虽然法律只有一套,但法官们对法律的解释各有不同。地区法院受其所在的联邦巡回法院判例的约束。在如何解释该法的问题上,巡回法院甚至存在分歧。具体来说,不同的巡回法院对于商标侵权是否必须是故意的,商标权人才能获得被告与商标侵权有关的利益,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些巡回法院强制要求原告必须证明侵权行为是故意的,而其他法院则没有此标准。
有关兰哈姆法的条款在美国法典第15条1117款。侵犯权利的恢复(a)利润; 损害赔偿和费用; 律师费。 如果违反注册人在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的任何权利,违反本标题第1125(a)或(d)节,或根据本标题第1125(c)节的故意违反, 在根据本章产生的任何民事诉讼中,原告应有权在符合本标题第1111和1114条的规定的前提下,并在符合公平原则的前提下,追回(1)被告的利润,(2) )原告所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3)诉讼费用。
Romag Fasteners Inc.诉Fossil Inc. 18-1233(US 2019)案中,美国最高法院预期会重新解释美国法典第15条1117款,明示在侵权者法违反第15条1125(a)款的时,侵权者赔付利润是否需要以故意为前提。 本案于2014年在康涅狄格州地方法院起诉,Romag起诉Fossil专利侵权和商标侵权。 陪审团的裁定对原告有利,并根据被告与商标侵权相关的利润判赔偿金670万美元。 地区法院法官后来取消了与利润相关的赔偿金,因为陪审团没有认定Fossil的商标侵权是故意的。 第二巡回法院的判例中,证明了侵权者故意侵犯商标权利,利润才会被判为损害赔偿。 原告经过五年的上诉后,该判决仍未动摇。
Romag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审理此案,并于2019年6月被受理。在是否必须证明故意侵权必须作为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来追回被告的利润这一问题上,最高法院的裁决应该会解决巡回法院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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