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促销产品中的版权侵权责任-Lucasfilm v Ren Ventures
交叉促销产品中的版权侵权责任-Lucasfilm v Ren Ventures
版权法赋予新作品的创作者若干专有权。美国的版权法使用了作者这个词,但该术语包括许多不同的创作职业,如音乐家,雕塑家,摄影师和电影制作人。新作品的创作者被授予基于原作复制,分发,执行,展示和准备衍生作品的专有权。可以注册版权以加强授予创建者的权利,但是授予权利不需要注册。如果版权所有者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其中一项被视为侵犯版权的专有权利。版权所有者可以向法院请求禁止侵犯版权的禁令,并可以对已经发生的版权侵权行为进行赔偿。
交叉促销产品是一项大生意。交叉推广是一种营销推广形式,其中一种产品或服务的客户以促销相关产品为目标。一个熟悉的交叉促销的例子是基于电视节目或电影的玩具。交叉推广的目的是利用电影的粉丝群来推动玩具销售,反之亦然。
通常,交叉促销是作为双方的合作完成的。电影制片厂将与玩具制造商合作并制定许可协议。但有时制造商会尝试根据电影制作玩具,而不是从电影制片厂获得许可。制造商将试图争辩说他们没有侵犯电影的版权,因为他们的产品受到合理使用的保护。这个论点是在不稳定的法律基础上。
试图根据受版权保护的作品销售产品但未能证明合理使用的制造商的一个例子是Lucasfilm Ltd. LLC,et al。 v.Ren Ventures Ltd.,17-cv-07249-RS(N.D.Cal。June 28,2018)。 Lucasfilm案件中的原告拥有至少三部星球大战电影的版权。被告人Ren Ventures是“Sabacc – The High Stakes Card Game”的创建者和分销商,这是一款手机游戏应用程序。据说该游戏模仿了星球大战电影中出现的游戏。为了在社交媒体网站上推广游戏应用程序,被告使用Lucasfilm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的对话和图像。 Lucasfilm起诉Ren Ventures侵犯版权和侵犯商标权。
地区法院支持原告,使用Lucasfilm的版权作品来推广手机游戏应用并不合理。如果他们没有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的图像来推广移动游戏应用程序,被告可能可以避免侵犯版权的责任。法院审查了合理使用辩护中的四个因素。
对于侵权作品的第一个因素,目的和特点,法院认定卢卡斯电影有利于此。因为被告只是为了商业目的而仅从原创作品转发图像和对话,只进行了一些微小的改动或添加,因此使用并不具有变革性。第二个因素,受版权保护的性质
工作,青睐被告。因为星球大战已经广泛发表,卢卡斯电影很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他们的表达和经济利益。第三个因素,使用部分的数量和实质,
为了找到合理使用而权衡,因为被告只使用了几秒钟。法院认定,被告使用的剪辑在数量上是微不足道的。最终因素,即使用对潜在市场的影响,法院认为被告使用的剪辑可能对衍生作品的市场产生不利影响。法院推定可能造成市场损害,因为被告的使用不具有变革性和商业性。由于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Lucasfilm对其未经许可的使用没有市场损害,因此法院得出结论认为,第四个因素与合理使用有关。
如果被告没有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来推广他们的移动游戏应用程序,他们可能已经避免了版权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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