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中的经典行为是什么?
美国版权法中的经典行为是什么?
版权是一组授予作者控制其创作作品的销售、复制和分发的专有权利。作者, 在版权法, 包括其他创造性的工匠像摄影师, 画家和音乐家。创作作品包括创作者劳动的成果, 如绘画、照片或音乐记录。当另一人未经作者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 这被称为版权侵权。作者可以起诉侵权人, 制止侵权行为, 恢复货币损害赔偿。美国的版权法几乎完全是联邦法律的问题。这为大多数创造性作品创造了统一的法律景观。作者知道, 他们的作品将得到一致的保护, 无论他们在什么状态, 因为联邦法律是统一适用于整个美国。其中一个例外是1972年之前录制的录音。1972年以前的录音, 这些作品仍受国家法律的管辖。这种情况造成一种特殊的情况, 即一个国家可能承认有版权的创造性工作, 另一国可能不会。每一个州被允许对1972年之前的录音进行不同的版权规则, 从而挫败版权的目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美国国会提出了一项新的法律。该法被称为经典, 代表 "补偿遗产艺术家为他们的歌曲, 服务和对社会行为的重要贡献"。该法的目的是在联邦权限范围内制作录音, 并在如何授权和使用 pre-1972 的工作中创造确定性。该法案并没有把1972年之前的录音记录专门的法律问题, 但它确实同步两个重大问题与联邦法律。这些问题是:
- 数字传输: 经典法案将处理1972年之前发出的声音录音, 就像1972年以后在数字传输方面所做的录音一样。这意味着, 未经许可的传播将是违法的, 但录音将受同样的强制许可制度, 控制以后的录音。这将简化对此类音乐的许可, 并确保版税的公平性。
- 安全港湾: 《经典法》还明确指出, 1972年以前发出的录音, 与其他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一样, 都在同一个安全港湾内。这包括《数字千年版权法》, 其中规定了通知和撤除制度, 以及《通信礼仪法》230节。
经典法案未回答的一个重大问题是, 1972年之前录制的录音必须在美国版权局注册。在联邦法院可以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之前, 通常必须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登记。由于版权法不适用于1972年之前发出的录音, 因此许多此类录音从未登记。经典法案没有使 pre-1972 录音完全联邦事务。对著作权人提起诉讼是否需要著作权登记, 该法无言。该法还没有明确规定未经授权使用 pre-1972 录音将是侵犯版权行为, 相反, 该法规定, 所有侵犯版权的补救办法都将提供给 pre-1972 录音的所有人。《经典法》并不完美, 但仍可以修改。该法案是正确方向的一个步骤, 以协调录音如何被版权法处理。如果您对本博客的作者有疑问或意见, 请给我们发电子邮件: admin@uspatentlaw.cn admin@uspaten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