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在美国版权为虚构人物吗?
你可以在美国版权为虚构人物吗?
发达和可识别的人物是一个成功故事的生命之血。人物让故事娱乐有趣。作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故事的人物创造一个故事,让观众对角色感兴趣。一本书的成败往往取决于一本书中的字符。成功的书籍变成了一系列书籍,成功的一系列书籍可以转变成电影或电视专辑。作者尽可能早地保护自己在故事中发展的角色符合最佳利益,使其他人不会从作者的努力中获益。
在美国,如果满足某些条件,虚构人物可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但是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则。 “美国着作权法”没有明确提及作为被保护的主题的字符,所以授权给虚构人物的版权保护必须由法院解释什么版权法可能隐含的保护。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对加利福尼亚州的地方法院具有上诉权。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对纽约地区法院提出上诉。许多大型媒体公司都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和纽约州,这些媒体公司之间的纠纷在法庭上被各自的巡回法庭监督。因此,审查这些巡回法院的决定,了解如何根据版权法给予虚构人物保护是有启发意义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最高法院的案例来协调电路之间的差异。
法院同意,为了获得版权保护的资格,人物必须是有版权的作品的一部分,其角色必须是虚构的。角色必须是受版权保护的工作的一部分,因为这是授予版权保护的基础。为了获得版权保护,工作必须固定在有形的媒介中。如果作品无法获得版权保护,则作品中的字符不能被授予版权保护。例如,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只能口头宣读,从未写下来,因为口头故事不能得到版权保护,所以无法获得版权保护。一个角色必须是虚构的,因为版权法保护艺术家表达一个想法,而不是这个想法本身。传记可能是值得版权保护的,但作者没有授予传记事实的版权,只是作者对事实的表达。传记的作者不能阻止其他作者在同一个人身上写下自己对传记的解读。
假设一个角色是虚构的,并且是可以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一部分,那么问题就变成角色本身是否可以被版权保护。法庭使用了两项基本考试。
- 一个很好划定的角色 – 将被授予版权保护。在这种方法下,需要进行三步测试。首先,角色必须具有物理和概念属性。其次,这个角色必须被“充分划定”,在多个场合被确定为相同的角色。因此,他必须表现出一贯的特质。最后,角色必须是“特别鲜明的”,“包含一些独特的表达元素”。角色的特征和属性的一致性被认为是角色是否符合版权保护的关键因素。
- 作为故事的人物将获得版权保护。在这种方式下,法院审查了角色对故事的核心。为了获得版权保护,角色必须实际上构成被告知的故事,而不仅仅是描述故事的载体。但是,法庭经常在确定虚构人物是否值得版权保护时,会适用两项规则。
但是,法庭经常在确定虚构人物是否值得版权保护时,会适用两项规则。
作者应该意识到虚构人物必须满足的要求才能获得版权保护,以便确保在必要程度上发展自己的角色。如果您有关于虚构人物必须符合的标准问题,才能获得版权保护,或者您已经开发了一种虚构的角色,您认为版权被侵犯,您应该与熟悉版权法律的律师讨论所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