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案例:Oracle v谷歌 – 呼吁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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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是授予新作品作者的一组专有权利。美国版权法最初适用于艺术和文学等创造性活动。 1980年,美国国会将计算机程序的定义添加到17美国版权法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清单中。 §101。

版权法和软件就像石油和水一样,如果你动摇它们,它们会混合一段时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将分离。根本问题是软件在计算机上运行,​​计算机是功能对象,版权法专门不保护功能性的东西,除了软件。

ORACLE AMERICA,INC。诉GOOGLE LLC,Fed。巡回法院。 (2018年)展示了版权法和美国的法院如何处理软件版权问题。案件的事实相对简单。 20世纪90年代,Sun Microsystems开发了一种名为Java的编程语言。 Java编程语言本身是免费的,可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 Google创建了一个名为android的操作系统,它在2000年代中期模仿了Java应用程序编程接口。谷歌没有复制Java软件,Google开发了自己的软件,可以像Java那样处理信息。 2010年,甲骨文收购了Sun微系统公司,并起诉Google侵犯版权。这起案件已经两次被美国联邦地方法院裁决,并且两次向美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在最近的一次上诉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宣布,作为法律问题,谷歌复制计算机程序的功能方面并不合理。联邦巡回法院指示地区法院判定甲骨文的损害赔偿。

如果你感到困惑,你并不孤单。值得回顾联邦巡回赛的意见,了解他们是如何得出结论的。

使用的目的和特征 – 联邦巡回法院认为,尽管Google没有为Android收费,但Java的复制仍然是商业用途,并且由于复制是逐字的,所以它不是一种变革性的用途。法院似乎专注于谷歌如何使用相同的函数调用名称并不具有变革性,五十页页面意见中的六页专门用于合理使用分析的这一部分。法院似乎也忘记了函数调用等功能性的东西,不能在不破坏软件的情况下进行改造。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性质 – 联邦巡回法院认定这一因素有利于Google,因为合理的陪审员可以得出结论认为功能考虑既重要又重要。

所使用部分的数量和实质性 – 联邦巡回法院确定这个因素是中性的,但是更倾向于甲骨文,因为Google从构成Java的288万行代码中复制了11,500行代码。

对潜在市场的影响 – 联邦巡回法院认定这一因素有利于甲骨文,因为有大量证据显示Google复制Java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对Java市场有负面影响。

联邦巡回法院在审查了与四种合理使用因素中的每一种相关的事实后,认为,作为法律规定,Google复制Java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并不合理。

联邦巡回法院在此案中的裁决将对计算机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担心这个决定会扼杀创新,因为即使计算机软件公司不会复制他人的软件,也必须处理版权侵权诉讼。 Google有机会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这种情况如何发生,将对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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