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情况:石油能源服务诉格林能源集团
值得注意的情况:石油能源服务诉格林能源集团
专利是一个主权国家授予发明人一段有限时间的专有权利,以交换发明如何运作的详细解释。专利的目的是鼓励知识分享,如果发明人能够控制其发明的权利,如果他们向公众传授他们的发明的所有细节,则可以鼓励他们分享知识。在美国,授予专利权是由美国宪法授予国会的。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是美国商务部的一个机构,它被授权为发明人发明专利。
现代美国专利法于1951年通过,专利法在本世纪余下时间内保持相对不变,但随着技术的进步,世界先进的问题随着1951年的“专利法”而开始发展。 “美国发明法案”于2011年通过。“美国发明法案”是旨在更新美国专利法并为该体系带来和谐的法律。 “美国发明法案”为美国专利法引入了一些新的创新,其中最值得关注的创新是双方的审查。
国际间的审查意在打击不好的专利。不好的专利是不应该被授予的专利。换句话说,双方的审查是要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纠正错误的一种方法。
在双方之间进行审查之前,获得授权专利无效的唯一方法是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美国联邦法院的诉讼是一个缓慢而昂贵的过程。当“美国发明法案”介绍了双方的审查意向时,就是要创建一个快速且廉价的专利有效性审查方式。创造审查专利更快更便宜的方式的主要动机是公众对不执行实体或专利巨魔的不满。
非执业实体是实际上没有制造产品的公司,相反,专利巨魔是空壳公司,向生产产品的公司许可专利。专利巨魔被认为是美国经济的一大败笔,专利巨魔要求的支付只是小到足以支付专利巨魔,而不是在联邦法院与巨魔争斗。双方审查过程使公司更容易抵制专利巨魔的要求。
就“石油国家能源服务诉Greene能源集团”案件而言,石油州起诉Greene侵犯了石油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 Greene要求通过双方审查来取消石油国家的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撤销了石油公司的专利。现在石油国家正在向美国最高法院辩称,双方审查的整个过程是违宪的。石油国家认为,行政机构不能撤销专利等财产,因为像美国专利和商标局这样的行政机构不是法院,美国宪法要求通过陪审团审判撤销专利。格林的观点是,如果一个行政机构授予财产权,如专利权,那么行政机关就有权撤销财产权。
美国最高法院已经听取了双方律师的意见,并将在明年对这个问题作出裁决。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不仅对专利法,而且对美国行政机关控制的所有权利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如果您有任何意见,请发邮件给本博客的编辑:admin@uspatent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