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涂鸦版权主张对一个主要品牌 – 罗宾斯v奥克利

另一个涂鸦版权主张对一个主要品牌 – 罗宾斯v奥克利

在美国法学院,知识产权通常在初级商业法课程中被简要提及。单日课可能专门用于整个知识产权。如果学生是幸运的,教授可以将整个班级专门用于商标并简要提及专利和版权法。因此,不擅长知识产权的律师经常混淆专利法,版权法和商标法中体现的不同产权概念。

在之前的博客文章中,我们讨论了主要消费者品牌和零售商如何向年轻一代推销市场营销活动中的涂鸦。在金融市场营销活动中使用涂鸦的动机,品牌所有者希望向公众展示他们的产品时髦,冷静以推动销售。和任何其他艺术家一样,涂鸦艺术家认真对待他们的艺术,而不喜欢别人试图合作他们的艺术。一些品牌所有者尊重涂鸦艺术家的地位,并试图通过商业谈判获得使用涂鸦的许可,而其他品牌所有者则没有。品牌拥有者是否获得使用艺术家涂鸦的许可取决于许多不同的因素,包括双方的傲慢自大。一些涂鸦艺术家永远不会将他们的作品用于商业目的,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出卖。一些品牌所有者认为他们可以或将会被涂鸦艺术家起诉。

品牌所有者不得在其产品或营销材料中使用任何类型的艺术品,除非品牌所有者能够获得艺术家的许可。涂鸦可能会带来社会耻辱,这会让人们相信它不受版权法的保护,但是法律没有什么可以支持这种信仰。版权法保护着作权的原创作品,包括固定在有形媒介中的艺术作品。

可以说涂鸦不是原创的,它只是形状和线条,所以它不能被版权保护。这个说法不经过审查。版权法的原创性要求已被用于排除诸如电话簿Feist Publications,Inc.,v。Rural Telephone Service Co.,499 US 340(1991)以及已经进入公共领域Bridgeman Art图书馆诉Corel公司,36 F. Supp。 2d 191(1999)。这个论点也忽视了一个整体的艺术抽象艺术,很少有人会认为这种抽象艺术被排除在版权保护之外

美国的版权法并没有强加一种被批评得到保护的艺术标准。当涂鸦艺术家在墙上涂抹油漆时,完成的艺术品会获得版权保护。

Robbins等人诉Oakley,Inc。等人,2:18-cv-05116(2018)的案例说明了一个品牌所有者没有许可证而用于市场营销目的而涂鸦,现在被涂鸦艺术家起诉。 。 2015年,Donald“KEPTIONE”Robbins和Noah“DJ RAKUS”Daar在旧金山创作了壁画,作为名为“风格会议”的艺术项目的一部分。奥克利在他们的零售商店和产品目录中复制了壁画而没有获得许可证。罗宾斯于2018年6月9日星期五起诉侵犯版权。

在这种情况下,Oakley将有机会回应投诉。看看奥克利会试图断言哪些防御措施会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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