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证据证明我使用了商标?IN RE FINLISTICS SOLUTIONS CORP

哪些证据证明我使用了商标?IN RE FINLISTICS SOLUTIONS CORP
商标是产品生产者用来为其产品打上品牌的东西,以便消费者能够区分生产者的商品和竞争对手的商品。 传统上,商标被认为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单词或短短语,但是任何用来让消费者知道谁生产产品的东西都有资格获得商标保护。 在美国,在商业中使用商标的第一人被认为是商标的高级使用者。 在高级用户之后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的用户被视为初级用户。 如果初级用户使用商标的方式会导致消费者混淆初级用户的产品与高级用户产品,则可视为商标侵权。
注册商标是商标用户可以增强其商标权的重要途径,但是商标所有者不必注册商标才能开始使用商标商业或获得商标的某些权利。
如果商标所有者决定要在美国注册其商标,则注册过程相对容易理解。 一般来说,如果商标申请标识了将所使用的产品,则表明商标在商业中具有独特性和”正在使用”,比申请的授予要快。 当商标申请在这些问题上含糊不清时,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的商标申请可能是一场硬仗。 这就是为什么有律师专门从事商标法。 专门从事商标法的律师帮助他们的客户准备最有可能获得批准的商标申请。
在注册解决方案 CORP 中,序列号 87722652 (TTAB 2020) 是一个案例,说明了商标申请人在申请过于模糊时可能面临的困难。 本案的申请人希望注册商标 FINLISTICS CLIENTIQ 为”业务发展咨询服务,即提供不可下载软件的临时使用,用于分析、计算、测量、建模和预测业务和财务绩效”,在国际 42 类中。 作为商业使用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显示该商标的网页的屏幕截图。 检验律师拒绝根据《美国法典》第1节和第45条第15、第15条第1051、1127条进行登记,因为提交证明在商业中使用样本的样本没有显示申请商标与与国际42类相关的服务之间的直接联系。
申请人对这一拒绝作出了回应,认为混淆的可能性不大,但没有提交新的样本来证明在商业中的使用。由于申请人没有提交新的样本,审查律师根据第2(d)节发出了最终可能混淆拒绝。 申请人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驳回了上诉,因为申请人完全没有对
标本拒绝。 审计委员会注意到,申请人有4次机会对样本拒绝作出答复,但未能这样做。 为了完整起见,委员会审查了标本不足的原因。
要构成有效的样本,该项目必须清楚地显示在”销售或广告”中至少部分服务在应用程序中标识的商标的使用。此类使用可由以下方式确定:(1) 显示在服务销售中用作或显示为服务标记的标记,包括在提供服务或执行服务的过程中使用,或 (2) 显示在服务广告中使用或显示为服务标记的标记,其中包括营销和促销材料。
委员会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样本过于模糊,无法显示FINLISTICS CLIENTIQ标志与申请中确定的服务之间的直接联系。 简单地说,样本没有说出任何提交申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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