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大学与制造商之间的微芯片专利纠纷。 Stc。UNM 诉 SAMSUNG
国立大学与制造商之间的微芯片专利纠纷。 Stc。UNM 诉 SAMSUNG
专利是授予发明发明人的一组专有权。 发明人通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专利申请在美国获得专利。 专利申请必须证明发明是新的、有用的和不明显的。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指派一名专利审查员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专利申请符合美国专利法规定的所有标准, 发明人将获得发明的专利。
美国专利授予其所有者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中描述的发明的专属权利。 如果专利所有人以外的人试图行使这些可被视为专利侵权的专属权利之一。 专利所有人可以通过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专利侵权诉讼可以包括要求强制令以制止专利侵权, 以及对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进行金钱赔偿的请求。
专利就像任何其他可以买卖的财产一样。 发明人必须在专利申请上注明姓名, 但一旦专利申请获得批准, 发明人可以将专利转让给另一方。 许多发明人选择将其对专利的权利出售或转让给更有能力利用专利的公司。 就业合同经常要求雇员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们的雇主。 这种做法在学术界也很常见。 大学要求学术人员将专利权转让给大学或大学经营的知识产权控股公司。然后, 该大学将专利授予制造商。 这些许可协议是该大学的重要收入来源。 因此, 大学拥有的专利受到严密保护, 以确保稳定的收入流。
一个说明一所大学保护其专利利益的案例是 STC。UNM, v. samsung 电子有限公司, 6:19-cv-000329 (W.D.TX 2019年)。 本案原告是一个与新墨西哥州阿尔布克尔克新墨西哥大学有联系的非营利研究组织。20年来, 本组织一直支持该大学的研究人员。 这些研究人员披露了 1, 700多项发明, 这些发明变成了500项专利。 原告许可分配给它的发明, 并将所得资金再投资于其研究和开发活动。
分配给原告的专利之一涉及一种制造微芯片的方法。 美国题为 “在种子区制作外延层的方法” 的 9, 14400 号专利号于2015年获得批准, 并分配给原告。 该专利涉及一种制造半导体微芯片的方法, 特别是一种在微芯片表面向上扩展的电路的方法。 这种方法可以创建更密集的包装和节能的微芯片。
本案中的被告是一家主要的微芯片制造商, 使用我的许多主要制造商的消费电子产品。 被告使用一种制造方法, 允许他们在微芯片表面建立电路。 原告辩称, 被告的制造方法侵犯了 ‘ 400 专利。2018年9月, 原告与被告联系, 试图向被告发放该技术许可证, 但被告拒绝这样做。原告随后提起了本次诉讼。
鉴于被告拒绝了为原告的技术发放许可证和避免诉讼的邀请, 必须假定被告认为他们有辩护理由。 无论该抗辩是非侵权的, 还是专利无效, 我们都要等待, 看看被告如何回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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